叶念拉开易拉罐的拉环,想也不想灌了下去,啤酒是冰箱里取出来的,透着丝丝凉气,她从来没有喝过酒,也品不出什么特别的味道来,只觉得一股怪异的苦涩滋味。她一口气喝完,把易拉罐用力一拧,捏着手里变了形的空罐头:“喝完了。”
陆晴她们瞧着她,目瞪口呆。
叶念走出小路,觉得有些昏昏沉沉,脸颊发烫,酒力开始上脸。她冲进教学楼里的洗手间,把手指伸进咽喉,将刚喝进去的全部催吐出来。
这件事后,陆晴先接纳了她。她的日子一下子变好过很多,至少不再是如此格格不入。
陆晴原本并不会喝酒抽烟,在进了景阳之后飞快地学会了。
叶念有自己的底线,可以跟着她们聚会疯玩,但是绝对不碰烟酒,不惹事生非。上次的那一罐啤酒硬灌下去,已经让她胃里不舒服了好几天。她原本的体质就是普普通通,不特别强壮也绝不病弱,偶尔感冒发烧,她绝对不能把身体先糟蹋了。
很快到了九月初。陆晴要去做纹身,硬拉着叶念作陪,最后还自说自话地帮她挑了一个蝴蝶的纹身样式。
事后总结,要用一句话说来,就是痛得要死,狼狈万分。
陆晴居然让人把那只蝴蝶纹身纹在她腰上,叶念在一切进行到一半的时候,硬是中断了,然后跑了出去。这简直是谋财害命,而且她根本不能欣赏陆晴所说的“美丽和性感”。
陆晴笑话她胆小怕痛,等到她自己进去尝试了一番才明白各中滋味,最后只买了几张贴纸就草草了事。
叶念根本没有想过还会再见到林修,而且还在那样一个情况下。
从最后一次交锋中,她还是能够觉察到林修对于自己的印象到底如何:娇纵、自以为是那还是说得委婉了,或许用“不可理喻”来形容更加恰如其分。
生平第一次的暗恋到此为止。
如果林修能够有幸成为丹麦童话里的王子殿下,那么她就只能够充当白雪公主的恶毒后母和灰姑娘的贪婪姐姐,她可以成功拿着有毒的红苹果去引诱善良单纯的白雪公主,可以把美丽的莴苣姑娘囚禁在无人的高塔然后施法变出大片有毒的荆棘,但是最后一定会被打败。
然后,公主和王子从此就会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其中并没有她什么事。
这是她走不出的迷宫。
现实与过去交错
一中各处教学楼并未有太大变化,像这样有着如此悠长历史的地方,往往越能保持原来的风貌。
叶念走到教学楼下的自动售货机前,从钱夹里抽出十块钱的纸币,从纸币口送进去。自动售货机升级了,从前只接受硬币,当然那时候一罐饮料的价格也比现在便宜。
唯一没变的,就是自动售货机里的东西,那种罐装的红茶居然连包装都没有变过,方便她辨认。
叶念握着两罐温热的红茶,回过头原路返回。
林修终于摆脱了被追问近况的境地,朝她走过来。
叶念把其中一罐红茶递过去,笑着问:“口渴不渴?”
当年这个男子也曾递过来一罐红茶,然后笑问出同样的一句话来。只是她那时候早已焦躁万分,根本欣赏不来这样致命的幽默感。
林修接了过去,两人的手指不可避免地相互触碰,他很快收回手:“要把同样的话重复说上很多遍,当然很渴。”
路过宣传板,林修突然说:“有一回,在这里看过你出板报,你的字写得很漂亮。”
叶念看了他一眼,心道那是自然的,她从小只识得琴棋书画、风花雪月,而林修似乎更为欣赏踏实单纯的女生,比如易云初。她的字再是不差,却还是不能以卖字画为生,最后只得转战景阳。
叶念笑了笑:“现在已经无需手写,打印出来的更加好看。”
林修没接话,他的确是个不多说话的人,想得比说得多,做得又比想得多。
叶念没让气氛完全冷场:“我原来还以为你会读医科,没想到会是计算机。”
林修微微挑眉:“嗯?”
“有一回看见你们做解剖实验,你穿着白大褂的样子,立刻让我联想到手术台和医生。”看到林修的时候,还不知道他们的实验课到底是解剖了什么东西,直到中午食堂里出现了红烧兔肉这道菜,且兔肉里偶尔还会出现遗落的大头针,十分恐怖。
林修轻笑:“其实我父母更希望我去读商科。”从小到大,从未让父母失望过,而仅有的一次,却是让他们失望到极点。
叶念低了低头,把围巾缠得更严实了一点,偶尔有阵穿堂风吹来,教人冷得直打颤。她好像不应该穿着裙子和靴子就出门,应该裹上厚厚的羽绒衣。
“叶念?你还是来了啊,怎么没有告诉我一声,我都没有把你的名字报上去。”走到校庆会场举办的礼堂前,正好碰上了正在找人的周轩明。
“我只是随便看看,过会儿就走,不用管我。”叶念同他寒暄几句,就要错身而过。
周轩明愣怔一下,随即不太好意思地说:“叶念,你今天很漂亮啊。”
不管这是事实还只是客套,叶念都觉得高兴,笑着和他道谢,回过头来看林修,他俊雅的脸上神情平和。叶念不由想,哪怕是客套也好,起码出于礼貌也要称赞她一句吧。
林修和她一起走进会场,基本上所有位置已经被坐满,只能在最后面站着。
主持人刚讲完一段话,引来了众人的掌声,就在这掌声中,一个年轻女子走到高高的讲台后面,语声动听,有种说不出的温柔舒适:“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来宾,各位校友,我是本校第一百四十一届的毕业生,我叫易云初,很荣幸能在这样的盛会上发表讲话。”
她停顿的时候,掌声如潮水一般再次涌起。
叶念看着台上的女子,简单的职业套装,头发绾在脑后,用一根发簪固定,淡淡的妆容,更重要的是她身上的那种气质,显得本人越加灿烂美丽。
叶念看完台上的女子,再去看林修,只见林修也正朝她看过来。林修轻声说:“易云初在大学毕业后,去了国外留学,前两天刚回来。”
“呃,所以你们相约在母校相见?”她就说嘛,林修怎么会有这种闲情逸致参加同学会?当初她和李斯梵在心岛咖啡馆外面碰巧撞见这两人,弄不好他们那时正在约会什么的,只是不幸被她给破坏了气氛。
“她回来的第一天我们就见过面了,我妈很喜欢她。”
叶念很不厚道地笑了:“所以你现在看见女朋友比你厉害,心里不平衡了?”能站在校庆会场上做校友代表讲话,那算是很出挑的了。
林修低声说:“我们没有那种关系。我父母比较传统,希望我尽早结婚,但我还没有这个打算。”
易云初站在讲台上,手上略微调整着话筒,声音柔和:“在所有校友中,我其实是很普通的一个。我家里的条件并不好,我父母都是工人,并且早早下岗,在一中的三年中,我险些被学费困扰,幸好一直靠着奖学金支持下来。我也曾因为这个自卑过,等到现在回头看去,才发现生命带给我们的不是财富,而是磨砺,是信念,支撑着我们走完自己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