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克希尔街179号有一座不起眼的建筑物。
灰扑扑的外墙,小两层的结构,看起来是再普通不过的民居,连每天清晨外出买菜的家庭妇女经过也不会多看它一眼。门前的草地上用木板搭了狗屋,但从没有人在这里见过狗,直到今天。
“176号,177号……”一身黑色运动服的年轻人一边抬头看门牌号,一边核对手上拿的地址,最后在179号门前停下脚步,让自己牵着的大狗过去嗅了嗅门牌。
那狗足有半人高,通体黑色,很温顺地过去抬头嗅了门牌一下,就在旁边的草坪上趴下了。
看来是这里没错。
他看了那个空荡荡的狗屋一眼,想了想,还是牵着狗上前去按门铃。狗原本一副不想动的模样,但见他没松开牵引绳,又懒洋洋地站起来跟着走了。
一人一狗站在门前足有半分钟,年轻人才伸出手去按门铃。可他还没来得及按响,门就像是感应到外面有人似的,自己悄无声息地打开了——里面黑乎乎的,只有深处靠近楼梯的位置有一点灯光亮着,也没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
他在门口愣了几秒,迟疑着开口道:“……你好?有人在吗?”
没人应答。
倒是脚底下的黑狗试探性往前走了两步,又回过头来看他,似乎是让他一起进去。他抬腿跟着跨过门槛,刚走进屋子里,门就在他身后又自己关上了。
那门是木制的,看起来很有些年代感,怎么想也不会是声控门这么具有科技感的解释,他没敢多想,牵着狗匆匆朝有灯光的地方走去。
楼梯下的拐角处有个房间,灯光就来自半掩的门里。他敲了敲门,里面总算有人声应答道:“进来吧。”
身材娇小的金发女性坐在房间里唯一一张书桌后,听见他推开门的声音才抬起头来,推了推鼻梁上的金边眼镜:“你就是今天来报到的新人?”
说着,她又低头看了眼桌面贴的粉色便条,慢条斯理地补充道:“扎尔斯·德雷克?”
她有一头洋娃娃似的灿金色卷发,皮肤雪一样白,眼睛却很黑,像两颗黑沉沉的玻璃珠子,看得人浑身凉飕飕的。扎尔斯站在房间门口,明明比她高出一大截,又离得有些距离,却无端觉得自己像被蛇盯住的猎物,一股凉意从脊背直窜上来,让他忍不住打了个寒颤。
扎尔斯下意识想要躲开她的目光,低头去看自己牵着的狗,一直懒洋洋的大黑狗却忽然直起身来,不避不让地和房间里的女人对视。
女人像是刚注意到它,挑了挑眉,随口指挥道:“狗牵出去就好,外面的狗屋是它的。”
扎尔斯怀疑自己出现了错觉,也许她没有发出不太友善的“啧”一声,也没有对这条异常温顺友善的黑狗翻了个白眼,活像见到了什么讨厌的人。
“它是录用我的人让我带过来的,说是这里主人的宠物……”
“我知道,”女人打断了他的解释,“你先去工作,老大现在人不在,它自己呆着就行。“
她摆摆手,从文件夹上扯下一张纸条递给扎尔斯,说:“去吧,楼上左手边第二个房间是你的,平时没什么事就别下来了,我不太喜欢人类。”
明明看起来很年轻,可她说话老气横秋,扎尔斯听话地往外走了两步,然后才迟钝地意识到她话里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
“我不太喜欢人类”。
扎尔斯是人类没错,他从小到大经历过那么多次体检,从来没发现过什么异于常人的症状。
所以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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