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74. 往事(1 / 1)

齐笙心里窝着一团火。

对于荆芸,他的感情可以说相当的复杂。

荆家在帝都不算小家族,然而荆芸的娘只是个靠年轻貌美进了荆家门的没背景没实力的普通女子,并且荆芸他爹那时候都已经是三婚了。

荆芸上头还有两个比他大不少的哥哥,都是面慈心黑的主儿。荆芸没出现之前俩人就一直在互相掐,等荆芸出生,那俩人难得的一致对外,他娘没多久也就跟着没了。

不过那时候他那爹对他娘还算有点上心,虽然立刻就又有了第四个老婆,但对当时还是小婴儿的荆芸还是比较照顾,这才避免了他刚睁眼可能就要告别这个世界的悲剧。

但这老头能起的作用也就是这点了。

荆芸刚断奶,老头就直接把他送到国外找人养着。看起来是保护了他不被家里其他人伤害,但也等于直接宣判了荆芸这个本应该是荆家小少爷的孩子,在荆家已经没有了地位。

齐笙是孤儿,但却并非父母双亡,而是因为他是无法搬上台面的私生子。

他的父母在各自的领域里都是领军人物,一个是医学权威,一个是生化巨擘。本来各自有着美满的家庭,但因为一次的军方合作,两个华人在满是欧美人的团队里相遇,惺惺相惜之下不小心就出了差错。

这样的孩子,谁也承担不起。但因为自私的不想忘记那段回忆,于是这个本不应该存在的孩子还是被生了下来,只是尚在襁褓就被送去了孤儿院。

大约是父母的遗传,齐笙从小在学校里的表现就十分突出,被老师们称为天才。可大概也正因为如此,厌恶排挤欺负,这些事没少在他身上发生。

而他也从一开始只会逆来顺受,到后来学会反击,到最后只有那些红眼病的同学看着他咬牙切齿却再也不敢轻举妄动的份,这期间他看似是战胜了命运的折磨,但实际上却是让自己越发的孤独。

高中时代遇到荆芸,他觉得那真的是有命运在指引。

那时候的他体格比现在还弱小,但目光阴郁而狠戾,再加上从初中时代起就跟着他的恶名,是没有人敢靠近他的,即便他那些老美同学每个都比他高大比他壮实。

那时候的荆芸也是豆芽菜一根,但是整个人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整天透着一股傻乐傻乐的劲儿,被老师骂了笨蛋他傻乐,被高年级学生敲诈勒索他也傻乐,被齐笙修理了好多次他还是一脸的傻乐。

并且依然乐此不疲的跟在齐笙后头,一副当定了他跟屁虫的样子。

齐笙又一次终于被磨的屈尊降贵开了金口:“为什么老跟着我?”

也不知道是不是跟他说话的人不多而且说的话通常不是坑他就是骂他,荆芸一听到齐笙这简单的问话,那苍白的脸色瞬间都亮了几分,甚至语调都带上了一点点亢奋的结巴:

“我我、我、跟着你、不会挨打!”

齐笙至今形容不出那是一种怎样的感觉。

感动?震撼?吃惊?迷茫?似乎都是,又似乎都不是。但有一点他知道,就是那天之后,他就无形中把荆芸那小子纳入了自己的保护圈儿。

这种保护并未流于表面,甚至他都没有特别做过什么。但是从那天起,或许是他没有再排斥被荆芸跟着,渐渐的,关于荆芸是他跟班的谣传就似乎是落到了实处,而荆芸也真的不再那样频繁的被人欺负了。

现在回想起来,他会觉得那时候的自己真的太过好骗。

就算自己当时在同龄人中间已经有了不良的名头,可他毕竟还是个在认真读书不想错过奖学金的孤儿,课余的时间都花在了各种打工挣生活费上,也没有去混黑帮什么的,哪里会有那么大的能量说能罩个人就真的罩住了?

那样的结果,还不是荆芸那小子背后做了什么,才让他看到了他想让他看到的。

荆芸那家伙,或许打从一开始,接近他就是另有目的。

不过那时候的他完全没有往这方面想,那时候充斥他内心的,一是强烈的保护了别人的优越感,二就是自己终于也有了朋友的喜悦。

而荆芸很聪明的,在两人后来长达数十年的相处中,一直小心翼翼的维持着这种感觉。

即便是他怂恿齐笙开始不顾一切的捞钱,即便是他怂恿齐笙开起了地下实验室,即便是齐笙终于被世界各国警方组织关注,他始终保持着他“朋友”的面貌,小心翼翼的待在齐笙的身边,小心翼翼的,等待着。

现在回过头来,齐笙发现自己其实并非一直不清楚这些事,然而他只是下意识的忽略了。

因为他认为荆芸是他的朋友,而朋友就不应该互相猜疑;

因为他认为相比起平凡的研究室工作每年等着可怜巴巴的不多的论文发表机会,他更喜欢现在这样想做什么就去做的生活;

因为他认为这些年的生活已经证明了,他是一个可以负担起一切的人。

然而他实际上错了。

荆家的种,骨子里都带着与生俱来的不安分。即便是看起来已经被荆家遗弃了的小崽子,也不能忽视他身为荆家人的血脉。

这十多年,齐笙为荆芸挣到了回到荆家的资本,而荆芸为齐笙带来的,则是全球性的追捕。但这时候的齐笙已经骑虎难下,而且多年生活养成的习惯,也已经让他不想迷途知返。

权力和金钱,始终是迷惑人最有力的两项武器。齐笙的天才,在荆芸有意识的引导下被充分的发挥到了各个方面,而回报所带来的巨大的利益以及随意左右他人生命的操控感,则让齐笙内心最深处的疯狂都被引诱出来。

但他和荆芸始终还是不同的。

这其中最明显的就是对待生命的差异上。

他和荆芸,他们都很喜欢那种一手掌控了他人生命的感觉,但荆芸天生骨子里带着的冷血,说好听叫杀伐果断,说白了就是嗜血。必须杀的杀,不是那么必须杀的也杀。

而齐笙则单纯是喜欢那种掌控住人的感觉,那种当他淡淡的说着话,而对面的人却已经因此而害怕的失魂落魄的状态才是他追求的。只是要了对方的性命,在他眼里看来实在是太过简单粗暴,而且会经常不必要的复杂化简单的事情。

就比如龚自新教授那事儿,按他本来的意思,把老教授关在哪个旅馆里一段时间就行了。可荆芸安排下去的人手,做这件事的时候却失手弄出了人命。

而且弄出人命不说,还没擦干净屁股,导致他的计划在最后时刻功亏一篑。

要知道霍东海那小区设计上本来就很各色,可为了防止万一海希利斯会在他动手的时候跑了,他还是在那小区那些弯弯绕的路上动了很大的手脚。

那可都是功夫,尤其还要做的人不知鬼不觉。可结果就在最后那点时间里,他的最后一点布置还没完成的时候,出纰漏了。

他到现在都开始怀疑,龚自新的死是不是也是荆芸的安排,就为了在那时候抛出来拖住他的手脚,让他无法迅速而无声无息的带走海希利斯。

可那时候他还是没有马上怀疑荆芸,他的心思都在海希利斯身上。

虽然同样是实验室产物,海希利斯终究还是和其它产品不一样。

对的,其它的那些,包括地狱犬三兄弟,哪怕他们已经具备了完美的人类外观,也有了完美的人类动作行为模式,但依然都只能称之为产品。而海希利斯,却是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人”。

海希利斯是他实验室里唯一一个自我意识培养成功了的生化人造人。

和那些只会喊他主人,只会按着他的话去做事的产品们不同,海希利斯从睁开眼的那一刻起就很清楚“自己”和“主人”的差别。

对于一般的产品来说,主人的意志就是自己的意志,而对于海希利斯来说,主人的意志是主人的,自己的意志才是自己的。

也所以,海希利斯从诞生的那一刻起,对于齐笙以及所有他团队里的人来说,都是不同一般的。别的产品都只是产品,而海希利斯,是他们的孩子。

可他那时候完全没想到,这种不同一般自然逃不开荆芸的注意。

荆芸的关注点和他不同,他惊喜与技术上的重大突破,而荆芸则注意到这种技术一旦成熟将可以批量的生产和自然人完全没有差别的人造人。

这技术就算只是拿来生产小孩子贩卖都将带来不可估量的财富。

但同时他也意识到,掌握了这种本属于神的本领的齐笙,如果他不尽早想办法,将来一定会是他最大的麻烦。

所以他决定不再伪装下去,技术和齐笙的命,他两样都要。166阅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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