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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第一百三十四章 抢个代言玩玩(1 / 1)

此为防盗章齐云翔拿了药, 但眼下也没办法接近, 苏俊枫将头埋在臂弯处, 其实他也并没觉得难受, 自幼体质比大多数人略差的缘故,寻常的小伤小病他早已习惯了。只是今日奔波了一整天, 此刻晚上安静下来,他忽然就想起了适才那个采访。由于是群访的缘故, 在现场他有几个夹在中间的问题没有记住, 也就没有回答, 然而现下他记起来了,人家问的是:

“你还会举办演唱会么?”

“你还会唱新歌么?”

可是他,不记得自己曾经有举办过演唱会, 也不记得自己唱过歌。曾经那大段的记忆空白, 他想知道自己到底都干了什么啊。

入夜,许是烧得又厉害了些的缘故,他昏昏沉沉不甚清醒, 朦胧间似乎有人给自己灌了什么药, 又把自己拉到床上躺下。这么些年来, 无论是身体上的不适还是精神上的崩溃,他一向不吵不闹, 安安静静地, 从日落等天明。

午夜, 整个酒店套房安静下来, 秦逸辰睡了, 齐云翔睡了,陆金虎也睡了,只有他苏俊枫,在无人知道的角落,依然清醒如同白日。退烧药的效果不大,他额头依然烫手,该穿短袖的天气裹着棉被,却依旧冷得发抖。他太清醒,清醒得不像一个发着高烧的人,即便是在黑夜中起身,摸索着穿戴整齐的动作也从容得像是曾经每一场游刃有余的演出。

他只想出去走走。

悄无声息地打开门,门口走廊的地上,东倒西歪地睡了三五个裹着外套的姑娘,也不知是秦逸辰的粉丝,还是他苏俊枫的粉丝,为了不错过爱豆第二天的行程,她们就睡在这套房的门口,以便早上能够第一眼看到她们的爱豆进出。其中一个姑娘身上的外套滑落一旁,露着整条白皙的大腿,就在这冰冷的地面上。

苏俊枫弯下腰,捡起墙边跌落的外套,轻手轻脚地盖在她身上,然后悄无声息地从一旁走过。

走廊里静极了,他不知道通向何处,也不知道自己将要去往何方,仿佛就像是一个独行的旅人,找不到过去,也没有未来,就这么行走在看不到光明的远方。这样状态的苏俊枫,全然不是白天里那个目光澄澈的天使,此时的他,只想找到一把刀,然后,让它染上自己的鲜血。

只有这样,他才能让自己好受一些。

只是,这里没有刀,走廊的尽头,是一间酒店自带的KTV活动厅,厅里同样空荡荡的,只有透过窗子洒下的月光。

这里虽然没有刀,但是,有话筒,月色清辉下,那透着金属光泽的话筒,无疑是刻在他心里的一把刀,至于为什么,他不知道。

俯下身轻轻拿起那话筒的时候,那种熟悉到心安的感觉,就像是侠客拿着他的武器,浪子伴着他的情人。只是,那话筒上冰冷的金属触感,冷到了他心里,从前多年的拍摄与训练中,即使吃再大的苦,受再重的伤,他也没有像此时这般,难受得想掉眼泪,至于为什么,他依然不知道。

抬眸的刹那,在月光找不到的角落里,依稀站着人影。

是个女子,穿着清秀婉约的连衣裙,长发梳成了辫子。

谭小然来到这里的时候,房间里的江铃已然睡了,于是,她带着装了蓝牙键盘的ipad,悄悄出门。她是一个写手,无论做编剧也好,写小说也罢,亦或是码公司的宣传稿,归根结底,她是一个写手,文字,是她纪录生活的最重要方式。她总是觉得,每一次见过苏俊枫的情景,倘若不及时记下来,写点什么,用不了几天就会淡忘了,甚至只有看着照片,才能够描摹出他的轮廓,她想,自己许是年纪大了。

于是,窗边角落的她,借着ipad反射在墙面镜子上的光芒,一抬头便看到了镜中的人,一步步,一点点,朝她走来,有点憔悴,有点落魄,有种灯火阑珊处独属于他苏俊枫的冷冽风骨。

只是,她下一眼便看到了他手里拎着的话筒,金属质感的,银色的话筒。他轻轻巧巧地提着,就好像那早已与他的手融为一体,是他身体的一部分。

只要话筒在他的手里,他就是这个世界的巅峰王者,无论他唱与不唱。

她转过了身,月色透过明彻的窗子,刚好映着她侧身的轮廓,像是古堡里神秘而高雅的剪影。

他一步步走向她,眉宇间的清澈,像是有精灵在舞动。

“我以前有唱过歌么?”问出这句话时,他的声音一如既往地好听,像是当年他唱过的那些毫不费力的高音与极尽撩人的低音炮。

她定定望着他的双眸,片刻,拉起他握着话筒的手:

“你以前有写过歌,写过很多很多歌。”

她的浅笑,一如月下清溪,他不太懂她给出的答案究竟是什么意思,只是有那么一刻,似乎不那么纠结真相了,连额头也不觉得那么烫了,清凉一如她清丽的眉眼。

次日上午,飞往北京的航班如约启程。

一夜没怎么睡的缘故,苏俊枫早上起来时,几乎是闭着眼睛穿衣洗漱的,等到陆金虎打点好一切,又给他戴了帽子披上外套,才略略清醒一些。

从陆金虎的衣袋里摸出自己的手机,刚刚习惯性地打开微博登录着的小号,他便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向着套房里间迷迷糊糊顶着一头炸毛乱发的秦逸辰说了句:“小辰,我们今天不走VIP了吧。”

“啊?”秦逸辰没睡醒,昏昏沉沉地应了一声,倒是陆金虎略略错愕,“不走VIP的话,机场粉丝特别多。”

“没关系啊,我很久没看过机场的样子了。”苏俊枫从容地对上他们虎哥的目光,还带着一抹胸有成竹的笑。

“啊,那就走普通吧。”秦逸辰同样get了闭着眼睛穿衣服的技能,恍恍惚惚间应了一声,辰少表示没睡醒,走不走vip这种小事就你们随意吧。

陆金虎蹙眉,抬手摸了一下苏俊枫的额头,依然烫手。

自有神通广大的粉丝一大早便得了消息,今日苏俊枫和秦逸辰破天荒地没走vip,于是早早地守在机场,一度造成杭州萧山机场人满为患,不得不调用数十名机场安保人员维持秩序。

谭小然和江铃等在头等舱的安检口,凌轩是下午的航班,因而江铃打算上午先送了苏俊枫和秦逸辰,下午再跟凌轩的飞机回北京,没想到的是,这一上午,竟见识到了多年未见的,人潮如海的机场。

苏俊枫不走vip的行程,已经许多年没有过了。以至于这一天,粉丝空前激动,此起彼伏的尖叫与呼喊伴随了一路。陆金虎有点担心,因为随着远处不知是哪位粉丝大叫了一声苏俊枫的名字后,他明显感觉到身边的人身子微微颤抖。

齐云翔说过,苏俊枫现在的精神状态,十分容易受到惊吓,更何况他还发着烧,从进机场出发大厅起,一直到过安检,咳嗽了一路。自然也有粉丝留意到他的不适,纷纷自发地维持秩序:

“你们别挤到他!”

“小枫不舒服,你们没看到吗!今天就别递信了吧!”

苏俊枫确实是发着烧,面色憔悴许多,一向喜欢反着戴的棒球帽今日正了过来,将刘海压得很低,再加上戴了口罩的缘故,只有一双大眼睛露在外面,依旧闪着灵动的光芒。

他走得不快,甚至与前面的秦逸辰逐渐拉开了距离,明明对尖叫激动的人群带着恐惧,他依然望向四周,仿佛要从那人山人海的群体当中,寻觅一个熟悉的身影。甚至连一路抓着他肩膀的陆金虎,都用家乡话在他耳边低语:“别看人群,看路。”

只是,他还是想寻找。

乘摆渡车到停机坪,人减少了许多,只有跟机一块飞的粉丝才能走这一段路,不过,还是拥挤得厉害,只因这里,全是多次跟机经验丰富的前线粉丝大大。江铃近来一直淡圈,许久没跟过这样的机场了,一不留神之际,被粉丝一挤,踉跄几步,险些摔了出去,手机跌落在地,滚了几滚,掉进了人群中央。

谭小然离得不远,立刻蹲下身去捡她的手机,同时扭头看了一眼,确保江铃没有摔倒。等到再回过头来时,触手并非那塑料外壳的手机,而是带着沁凉的,修长好看的手指。她的身子微微一僵,她知道那是谁。

顺着那被粉丝誉为“好看到窒息的天价手”向上望去,她看到蹲下身来的苏俊枫,手里拿着江铃的手机,然后起身,递了过来。

那一刻,距离近得她可以看清他颀长而精致的睫毛,他仍旧低着头,目光安静而柔和,自带的多情双眸看上去让人觉得即使是对着那冰冷的手机,目光都深情的像是在告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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