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的路程自然坎坷,但有了来时的经历,回去时绕点远路,小心一些,倒也没有什么危险。
在大山里头生存,每天为了填饱肚子,都要打猎。虽然怀里有干粮,但对于常年在温饱线徘徊的猪头人来说,干粮是最后才会动用的食物。总想着把怀里的东西放到最后才吃。
以前打猎的时候,猪头人也有标枪,但是自己制作的,没有羊魔人制作的如此精致。大多短而小,想要做成大标枪,猪头人没有技术。
羊魔人也没有什么技术,但是对于花草树木的天生亲和力,让他们自然而然的知道如何选择木头,如何用刀削出毫厘不差的标枪。
羊魔人自己也会使用标枪,有的部落或者村子,都会使用标枪,但他们并没有将其当作一种主要的武器。就像在另一个世界,标枪远在汉朝就有了,但是真正成为军队的标配,还是在宋朝的时候。而且标枪一直不太出名,无论是武侠小说,还是名著、如三国、水浒。对于标枪都提及甚少。
所以朱珏也不奇怪这个世界对于标枪的忽视。
只是,这还不够,朱珏想,以后要细分标枪的类型,适合投掷的,适合近战的,还要有一根淬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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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波雷霆有点烦闷,在回程的路上,他并不如何开心。朱珏在一个傍晚,和恰波雷霆闲聊。
“要回去了,怎么闷闷不乐的?”朱珏问。
恰波雷霆不说话,转头向队伍中的两个猪头人努努嘴。
朱珏知道他们,一个叫伯德,一个叫卡伦。朱珏知道他们是因为他们的表现突出,已经突破为二星级的恶魔了,也就是说他们觉醒了猪头人的天赋。这应该是一个高兴的事情呀,朱珏想。
若是这群猪头人的实力没有一点长进,那朱珏才要流泪。两趟拉练,折损六七十猪头人,为期一两个月的野外生存,天天和野兽、生存打交道。如果这都不能变强,那他还带他们出来吃这个苦干嘛?
看到朱珏疑惑的表情,恰波雷霆道:“我们有一个习俗,当村子里有新的二星恶魔的时候,就要分出去,这是为了扩大村子的势力,也是为了防止内斗。因为他们也有权力去挑战我,成为老大。就算失败了,私底下拉帮结派,也迟早要出事。”
听到恰波雷霆的解释,朱珏了然。
朱珏道:“那你们怎么拉出四百人的队伍呢?一旦那么多人的话,很有可能会有人突破二星级的。”朱珏心中已有计较,只是想问问恰波雷霆如何解决。
“我变得更强,让他们服气。”恰波雷霆的解决方法简单粗暴。
“三星级?”朱珏问。
“对。”恰波雷霆咧嘴笑。这下朱珏知道恰波雷霆为什么不相信自己能带出四百人的队伍了,这是不相信自己能突破三星,如果自己突破了,那他给自己当小弟也不是不能接受。
朱珏道:“这种事情很好解决的,回头就交给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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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大窝新建的大门前,朱珏有点感慨,两趟拉练,收获颇丰。
每天打猎,练习标枪,标枪和刀比自己的老婆还亲,时刻不敢离身。睡觉都不敢睡死。
和狗头人打了两场,折损的猪头人主要就折损在这里。
在北边见识了半人马,以及荒野上的黑暗骑士。金银虫、蝎魔、狮人,虽然并没有太大的交流,但总归涨了见识。
摸摸怀里的戒指,朱珏感觉到一丝亲切,还有一点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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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窝里有一个大厅,这是专门议事的地方。
恰波雷霆此刻听着恰波烈焰说最近发生了什么事情。买了多少杆标枪,花了多少粮食,城墙建的怎么样,新招募了多少猪头人,从十四岁到十六岁。八十二人。
都是一些从小就在大山里生存,打猎、摸鱼。打架都是家常便饭的年轻力壮的小伙子。更有几个,十二岁时就摸过刀,杀过人。
恰波雷霆边听边点头,只要最近没出什么大事就行了,说完了以后,就是去自己找乐子。不是找娘们就是出去打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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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傍晚,朱珏都喜欢在屋顶上就着夕阳的余晖当下饭菜,一大碗苦米饭,一些自己用石锅煮的菜,说是煮,其实就是野菜、土豆一锅炖。还有一些烤的面包。硬邦邦的。唯一少的就是酒。
村子里响起了嘈杂的叫声:“小猪崽子们,回家吃饭了。”三五成群的猪头人小崽子们,欢快的跑回家,扒几口饭,又一起跑出去玩。满山的疯跑。去看看今天有没有收获,抓没抓到猎物。或是去没去过的地方,若是有什么新奇的地方,或者是景色怡人的地方,能呆一天都不回家。
还有一伙猪头人小崽子们围成一圈,中间空地里,是两个小崽子在摔跤,也能用拳头,旁边有两个大人在看着,随意的坐着,一点也没有劝架的想法。除了不能掏裆、插眼睛、用牙咬,其他的都无所谓,拳头也好,膝盖也好,掰手指都行。
一圈的小崽子们在叫好,呼喊。这是他们除了上山打猎、下河摸鱼之外最大的乐趣了。
至于成年猪头人,也有自己的乐趣。大晚上的不做点什么,实在是浪费时间。
小崽子们在傍晚打架,成年人大多都拿起标枪和刀,成了土匪。他们则每天都要练习标枪,所以倒不会再像小崽子们一样打架了。
那大伙都是成年人了,还能干嘛?
朱珏就听见了此起彼伏的叫声,仿佛在比赛,看谁叫的更凶。
一个老公出去鬼混了的雌性猪头人,冲着隔壁骂:“你个死骚货,他娘的你叫魂呀,没玩过男人是不是?”
“啊!啊!啊!”隔壁的根本不理她,反而叫的更用力了。
她只好愤怒的一摔窗户,咒骂道:“小的小的不回家,大的也不回家,杀千刀的,敢回来,看老娘不剥了你的皮。公粮都敢不交。”
朱珏微笑着看待村子里的一切,粗俗不堪,却非常质朴。他并不觉得讨厌。
相反,在大城市里呆久了,就会喜欢上这种特别有味道的喧嚣。这才是街坊邻居。生活就这样展现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