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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穆云默卷3 灵鹫山贼(1 / 1)

<>穆云这个姓氏十分罕见,只在楚国灵鹫山区一带,有少量穆云姓氏的山民。

他们世代在灵鹫山里劳作,以十数个家族为单位,构筑坞堡,抵御强盗和野兽。

穆云族人也很少有离开大山到中土闯荡的人。

也就是说,现在君临城里,只有穆云默一个姓穆云的人。

穆云默很小的时候,甚至听都没有听过穆云这两个字。

他很小的时候叫火煊。

火是楚国江都城里的大姓,在楚地语言里,火意味着兴旺和吉祥,因而被很多民众使用。

江都城坐北朝南,三面临江。既是楚国的西部战略屏障,也是煜楚两国商旅资货流转的必经之地,以江都城为源头,沿着水路或北上,或东去,可以把商品输送到楚国的各个角落。

楚地之中,经商的人多以火为姓。

但火字后面加个“煊”字,寓意却并不好。

煊,指日出,也指煊鸟。

楚国有传说。远古时,天上有鸟名煊,东起为日,西落为夜。某日煊鸟贪恋游玩,足足在天上待了三年,时正值煊鸟褪羽,其振翅时,天降火雨,大地生灵涂炭,万物陷入火海,因此煊鸟又指代毁灭。

火本意燃烧,楚地取名时只在名字里带一个火。

当有两个火的时候,往往指代日盈则亏,物极必反的含义。再加上那个煊鸟的传说,火煊这个名字则为大凶。

然而火煊的父亲并不在意这些,甚至他是有意为之,心里盼着这个名字把自己的孩子克死。

因为火煊这个孩子实在是太过诡异了。

“他用眼睛看你的时候,就好像在看一个死人。”火谦益对自己的妻子常氏低声说道,声音里满满的不安。

“官人,煊儿可是你的亲骨肉,虎毒不食子啊,你怎么能这么说呢!”常氏不满的对火谦益说道。

火谦益喉结动了动,终究什么都没有说。

他心里是真害怕这个孩子。

火谦益贩卖布匹为生,辛苦多年,总算少有积蓄,家境还算殷实。

江都码头上有他一个小小的仓库,商埠大街有他一间小小的门店。

他的家不大不小,刚好够住。

他的亲人不多,都还健在。父母身体康健、妻子相夫教子,女儿也已嫁人,夫妻和睦。

火谦益觉得自己不能再奢求更多了,他的生活较之江都城里很多人已经可以称之为美满了。

然而自从常氏怀了这个孩子之后,家里就接二连三的发生怪事。

首先是码头上的仓库,常氏怀孕后不久的一天夜里,江都码头上火光乍起,火谦益辛辛苦苦囤积的布匹转瞬之间化为灰烬。可事情怪就怪在这火只烧了火谦益一家的仓库,与他一墙之隔的他人仓库一点损失都没有。

其次是火谦益的父母,几乎在仓库走水之后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他的双亲接连病倒,一命呜呼。

再然后火府宅院开始闹鬼,家里养的狗啊,猫啊,没几天全死光了,死状特别恐怖,都是绷直了身体,背毛倒竖,竟像是被活活惊吓而死的。

火谦益初时只道流年不利,待得家中闹鬼之后,他也慌了神,到处寻请高人,开坛做法,捉鬼拿妖。

折腾了约莫有三四个月,不但家里的情况没有改观,请来的高人倒是被吓破了胆,病倒了好几个。

火谦益束手无策,每天晚上抱着常氏在床上瑟瑟发抖,就听得院落里不时有人走动的声音。等到他打开门,却什么人也看不到。

就在火谦益打算收拾细软搬家的时候,火府门前来了个疯长门。

这个长门一袭黑袍已经烂成一条一条的了,黑袍之下是精瘦的四肢,胳膊和腿上满是污渍。左脚穿了只露指的麻鞋,右脚光着,全是细细的伤痕。头发因为污秽已经凝固成一缕缕的,散发着难闻的恶臭,但他的眼中却有着种发现至宝的喜悦。

他每天就在火府门口蹦蹦跳跳,拍手作歌,他的声音含糊而深沉,完全听不懂在唱什么。

火谦益正值心烦,见到门口有这么个疯长门,自然十分不悦,便让下人施舍些饭食打发去别处。

不想疯长门竟是看也不看这饭食,依旧自顾自地唱着跳着。

见这疯长门不走,火谦益发怒了,让下人拿水泼、拿苕帚驱赶,直打的这疯长门嗷嗷直叫,却死活也不离开。

火谦益见轰他不走,加之烦心事多,也就不再理这疯长门,任由他门前胡闹。

这一日常氏突然喊道肚痛,疼的她额头青筋显露,不住地在床上翻滚。

火谦益心疼爱妻,立刻着人前去准备车马,准备带着妻子去医馆。

此时常氏已有五个月身孕,步履艰难。

火府小门小户,马车不能直接入院。几个家丁一起抬着常氏前往大门,小厮将马车停在府门前,只待常氏上车。

就在常氏被抬出府门那一刻,陡然生变!

几个家丁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常氏虽有孕在身,又能重到哪里去?

不想常氏的身体一出院门,竟似突然增加了千斤般,几个家丁当时就要脱手。

但是谁又敢松手,一个孕妇若是摔在地上,那还不一尸两命啊,于是家丁们死命地抓着,要把常氏抬起来。

偏偏刚才还很轻的常氏,现在却像大铁坨般沉重,几个家丁手臂绷紧,面脸憋红,却只能堪堪托住常氏。

待得他们想放下常氏,却发现自己与常氏接触的身体部分好像被吸住一样,竟是撕扯不开!

这一下,几个家丁都吓住了,他们想喊出声,却丝毫也发不出声音,一个个睁大了惊恐的双眼,面面相觑。

火谦益见几人抬着常氏停在门口,大骂一声“没用的东西”,自己上前帮忙,他两个胳膊一接触常氏,就立刻被一种怪力吸住了,竟是动弹不得,只能奋力地去对抗常氏那如山的怪力。

正在这个诡异的时刻,一阵模模糊糊的歌声由远及近。

这是男人的声音,虽然听不清楚唱的什么,却有种宁静心神的作用。

家丁们与火谦益都觉得胳膊上传来的压力小了很多。

来人正是癫长门。

他晃晃悠悠的走到几个面前,好奇地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摸摸这个人的耳朵,掐掐那个人的鼻子,最后竟拿火谦益的衣服袖去擤鼻子。

气的火谦益暗骂一声:“疯长门!待我能动了,一定打得你满地找牙!”

火谦益自然是不能动的,所以疯长门一点也感觉不到火谦益的怒气,他眼睛打量来打量去,突然盯在常氏隆起的小腹上。

此刻的常氏早已经神志模糊,只是在痛苦的呻吟。

疯长门高兴道:“可算找到你了,原来你在这!”说着就伸手向常氏的腹部摸去。

火谦益早已火冒三丈,无奈却动弹不疼,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能眼睁睁看着疯长门的右手伸向自己的爱妻。然后,他就看到了非常恐怖的一幕!

疯长门的手触之常氏小腹之时,常氏的衣服像是无有一般,这只手竟直接伸到常氏的肚子里去了,瞬间就进到肘部的位置!

疯长门在常氏的肚子里摸索着,似乎在抓一只四处跳跃的兔子,然后他就从常氏肚子里拉出带着脐带的胎儿!

这个胎儿明显还不足月,五官四肢都还没有发育完全,就像一块扭曲的烂肉,但是当它被拉出常氏的肚子,竟开始惨烈的嚎叫起来。

对的,是嚎叫,像是困兽的嘶鸣,根本不是婴儿的啼哭!

火谦益心中惊呼:“这是什么妖孽啊!”

疯长门笑呵呵的看着手里这团烂肉,说道:“不乖!不乖!煊鸟转世!人世这么好玩么,你竟然也想来走一遭,你看你把人家害的,又是死人又是起火的,这么下去,你会把这家人害死的,还是回去吧,好不好,小乖乖?”

他手中烂肉又开始嘶鸣起来,那是直接在脑袋里响起的轰鸣,根本不是人世该有的声音。火谦益只觉得自己脑袋都要炸裂了。

疯长门却像是听懂了烂肉的嘶鸣,他傻呵呵的道:“哦哦哦哦,既然大神有命,那就随你吧,可你戾气太重,会损害这家人的,这样吧,我且祝你一臂之力!”言毕,他右手持着烂肉,左手在空中作了个法决,本来无一物空气中突然爆裂出道道金光,最后形成一个神秘威严的符形!疯长门左手持着这符形,一反手,重重击打在烂肉上,烂肉发出痛苦的嘶鸣。

疯长门道:“我暂时压制住你的戾气,但是这个持续不了多久,一旦你沾人血,这个禁咒就破了,好自为之!”

说完这句话,疯长门又把烂肉塞回常氏的肚子,摇摇晃晃的走远了。

待得疯长门走远,常氏怪异的重量消失了,火谦益顿觉的手背上压力一松。

刚才那一幕在脑海里越来越淡,越来越模糊,就像是做了突然惊醒的噩梦。

火谦益看了看常氏的肚子,喃喃道:“煊鸟转世,煊鸟转世。”

这件事之后,火谦益就搬了家,从城南搬到城北。当然他的布匹生意还是照做。

就像是命运突然对他吹了转向风一般,火家的霉运一扫而空。

火谦益的生意越做越大,三个月时间竟然开到了三十几家分店。

有了钱的火谦益,重新买了码头货仓,比原来烧掉的那个更大。

他又重新添置了大宅院,可以直接把马车驶进去,火家一切朝着好的方向发展。

常氏在他们乔迁不久,为他生下一个男婴,男婴很健康,七斤八两,肉嘟嘟的小脸,是个再正常不过的男孩。

但是火谦益总是忘不了那天经历的恐怖事情,虽然他已经记不清楚当时的细节了,却牢牢记住了“煊鸟转世”这四个字。

火煊,便成了这个男婴的名字。

火煊跟别的孩子没有什么两样,爱哭爱闹爱玩,摔倒了会流血,饿了会缠着妈妈要吃奶,被邻居家的孩子揍了也会哭鼻子抹泪满地打滚。

但是细心的火谦益还是发现了火煊的不同。

这个孩子对死亡的东西特别感兴趣!

一岁,别的孩子还在蹒跚学步乱跑的时候。火煊就盯着一只死去的小鸟看了半个下午,直到被火谦益抱着进屋,他仍然盯着那只死鸟。

四岁,火煊亲手杀死一只猫,然后他就蹲在那拿刀把猫剥了皮,拿着这块血淋淋的猫皮,开心地闻来闻去。

六岁,火煊把邻居家的一个小孩子推进水缸,然后就在水缸旁边看这个小孩子溺水,直到对方快淹死了,才把水缸砸破。

少年火煊越来越沉默,看人的眼光越来越阴沉。他的目光总是阴恻恻的,似乎在看着什么将死的东西,带着好奇与兴奋,却毫无怜悯。

九岁火煊一个眼神就能让成年男子不寒而栗。

“他绝对不是普通小孩。”火谦益总是喃喃对自己说。

火煊虽然性格古怪,但是对自己的父母还是很孝顺的。也许他也知道火谦益对自己很忌惮,在家的时候会尽量避开火谦益,如果实在避不开,也会十分恭敬地听候吩咐。

火谦益对火煊却没有什么好脾气,但是他也惧怕火煊那阴恻恻的眼神,总是疏远他这个儿子。父子二人虽生活在一个屋檐下,却各自保持距离,好像并不熟悉的客人。

火煊对母亲常氏十分依恋。在外面疯跑回家之后,火煊会安静的坐在母亲身边,给母亲捶捶背,捏捏腿。

他是那么小,那么安静,一如在母亲腹中沉睡的岁月。

火谦益在灯火昏暗的地方看着他的娇妻爱子,脸上阴晴不定。

许是想让这个不祥的儿子离开自己的视线,眼不见心不烦。在火煊十岁的时候,火谦益花了大价钱买通关节,让火煊去楚国千牛卫都指挥使贾风南帐下做武备学童。

所谓的武备学童是楚国特有的一种中下级武官选拔制度,主要针对五到十五岁的孩子来进行军事培训,吃住都在军营里,学成之后,根据孩子的表现评定武职,一般是伍长、什长、百夫长。少数资质极高的孩子会被授予千夫长和牙将。

武备学童虽然看起来是一条不错的出路,但是因为每个军队卫率在楚申军武的地位各不相同,而学堂就设在军营里,这就造成了同样是武备学童毕业,出路却各不相同。

最好的武备学堂当然是江都的风虎卫,但是风虎的武备学堂是专门给将门世家准备的,任火谦益再有钱,也不可能让自己这个草民出身的孩子跟那些将门虎子坐在一起。从风虎卫武备学堂出来的学童最低去处都是牙将。

千牛卫是江都城的本地卫戍部队,级别上自然比风虎卫低了很多,好在火谦益的本意也并不在乎火煊能学出个什么,只是希望他远远地离开自己的家,远远地离开自己和常氏。

就这样,火煊在千牛卫武备学堂一待就是五年,火谦益的本意是远远送走这个孩子,不想火煊天赋秉异,心智聪慧,竟是极佳的练武奇才,拥有很高的军事天赋。

火煊才十五岁,就已经可以开三百石弓,把六十斤重的三叉戟挥舞的水泼不进。在带领小队模拟作战时更是身先士卒,所向睥睨。

都指挥使贾风南甚是喜欢这个眼神阴冷,沉默寡言,但是武力奇绝的火煊,一直悉心栽培。

如果就这么一直发展下去,火煊也许会成为楚申一个阴冷沉默的中下级武官,幸运的话,他可能会做到偏将军。

如果那样的话,就没有后来横扫蛮族的穆云铁骑、没有威震天下的煜唐军神。

在火煊十六岁生日这一天,历史的车轮轰鸣着转向,驶向不可预知的未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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