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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逛花园(1 / 1)

<>过了十几天后,这一天外面下着小雨,雨滴击中窗户发出一阵脆耳的声音,比音乐更加美妙,更加动听。这一场雨,带走了炎热与烦闷,带来了清新与凉爽,再加上吹着风扇,那感觉,更加舒服了。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下雨了,这场雨,为干渴的植物带来了生命之水,叶面上整整吸附了一个星期的灰尘,终于得到清洗。植物看起来更加翠绿,显得特别有精神。

刘季钟打开手机浏览新闻,查看世界发生的事。不过总是呆在房间里也不好,刘季钟决定出去看看。在以往,除了是走在半路上,天空突然下起了大雨,雨水淋在身上,才不得不打开雨伞,很少是自己主动带着雨伞在下雨天去看看。这次,外面并不是狂风暴雨,而是绵绵细雨,并不担心会被大雨大风吹倒自己。现在出去好好体会一下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也是一件很开心的事。如果是其它的天气,他不会出去,也只有雨天才出去,才可以感受到自然的美。

大自然制造出雷电,制造出大雪,制造出冰雹,唯独只有雨对人有一种神秘的吸引力。人的祖先本身就是在水中生活的,经过一系列的进化才慢慢适应陆地上的环境。就算是适应了,我们从出生到现在,潜意识中还是十分喜欢水的。在妈妈的子宫中时,胎儿还是处于羊水的保护,你能见到一个不需要羊水的保护就可以在妈妈的肚子中发育再出生的吗?答案是没有。这种对水的适应是我们的天性,无法更改。刘季钟也一样,他对于下雨天是最兴奋的,没有过一次因为天下起雨来而抱怨,生气,就算是没有雨伞他也敢冒着雨冲回家去。不担心会不会感冒,就算感冒也觉得很开心,因为他终于体会到大雨冲击自身的那种撞击感,这是很少会体会到的。

他拿起雨伞走出家门,关上门时还要好好地检查一遍是否关紧。走在路上,今天的雨下之前没有一点预兆,街上有几个人在楼房的屋檐下避雨,很少见到有谁会选择在街上出来逛。可有的人一点也不怕,冒着雨走回家,当然,做出这一举动的都是男性青少年。当然街上车辆一点也不受到影响,依旧是来来往往,只是速度慢了些。才走出家里不足一百米,天空中的雨越下越大,刘季钟一点也不怕,他还没有到达目的地,继续向前走。他要到家附近的一个小公园里去在雨中散步,欣赏雨景,那时公园里荷花应该开得很美了吧。

在路上,糟糕的是他穿着的是一双运动鞋,他喜欢穿运动鞋出门,养成习惯了,今天明知道下雨,还不穿凉鞋。走着走着,雨水击打了他的眼镜,使刘季钟的视野变得模糊起来。就在他摘下眼镜用衣服擦干雨水时,看不到眼前有一个小坑,一脚踩下去,鞋子已经湿了,还粘上泥土,变脏了。这样穿着并不好,会滋生细菌。他现在在这个位置去公园的路程与回家的路程一样,是先掉头回家,还是继续前进,刘季钟选择了后者。既然已经出来了,那就坚持下去,公园的中心位置有片小湖,可以在那里洗一下鞋子。这一天穿湿鞋子已经是注定的了,也不差那一两个小时。

经过了一段时间,终于到达了目的地,双脚开始痒起来,刘季钟蹲下来挠起来,那边痒挠那边。雨越下越大,风也吹起来,蹲着挠痒痒不是一个好办法,他走到自己熟悉的一座小亭子上,把雨伞放在一旁,在一个空位上坐下来。刚才只是痒,轻轻挠了一下,现在双脚就红肿起来,有种灼热感。他脱掉鞋子,用随身携带的纸巾擦掉脚上的泥巴。凭着过去看的医学方面的书,可以判断是被几只不知名的,看不见的虫子潜伏在泥巴中才被咬了一口,注射了毒素,要不不会两只脚都会红肿起来。幸好的是,脚只是痒没有其它问题,走路,跑步还可以做。只是中了点轻微的毒素。有了这次教训,刘季钟下次再遇到雨天,是不会再走小路到公园玩了,应该走水泥路,这样安全些。

雨慢慢变小了,看来天空母亲的生命汁液已经快流尽了,需要再等到下次制造出来才有了。趁这个时候,刘季钟跑到小湖边,用湖水洗洗脚,顺便洗一洗袜子和鞋子上的泥土。干净的湖水把鞋子洗得跟新的一样,只不过要穿着湿鞋子回家。刘季钟不怕穿湿鞋子,干脆点还穿着鞋子双脚踏进进清凉的湖水中,感到很舒服,被虫子叮咬产生的灼热感也消失了。

刘季钟捡起地上的一块石子用力扔向湖中央,湖面一下子荡漾起波纹。因为觉得挺好玩的,所以又找了一些石子,一块一块往湖面扔,他使出全力,看看能不能扔到湖对岸。可是没有丢到对岸,不知道是他力气小还是这湖也有一定大的面积才没能到达对岸,只是掉经湖中,石块做到自处激起一圈圈波纹,比起小雨滴激起的波纹更加大,声音更响。

雨渐渐停了,可以从湖面看得出来。经过这场雨的洗礼,湖岸旁的大王椰树下的蜗牛从睡眠中醒来,它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向树顶攀爬。一开始他没有发现蜗牛,只是上岸后坐在草地上时才看到的。在人类的常识这个世界上的动物有冬眠,夏眠,却偏偏少了一种,就是“干眠”。蜗牛就是属于这一类,如果在干燥无水的地方,他会用一层薄膜挡住出入口,让自己减少水分的流失,进入休眠状态,只有等到有水的时候,他才探出头来爬动。刘季钟用手将一只蜗牛拿起来观察,这种蜗牛的体型比一节的大拇指小一些,他的外壳不比石头坚硬,只要两只手指轻轻用力,马上就会破碎。体型比蜗牛大的动物多得多,速度也快得多,随便一只动物踩下,她马上就粉碎,缓慢的动作也容易使它成为某某动物的美食,可为什么还要拖着这重重的壳前行呢?为什么不脱掉好走的快点呢?这样子它的生存机率不就高些吗?

刘季钟将蜗牛重新放回树上,放在比他刚才爬的那高度还要高的地方,这样可以弥补刚才耽误了这只蜗牛的时间。每一只蜗牛都是向上爬的,没有见到向下爬的蜗牛,树的上面到底有什么吸引着它们往高处爬的决心?以刘季钟现在知道的知识还不足以解释这一现象的发生。几个约**岁的小男孩,也来到湖边,不是在玩水,而是在大王椰树下找蜗牛。每一个人拿着一个塑料杯子,将树上面的蜗牛一个一个地装进去。

“大哥哥。”一个小男孩拉了一下刘季钟的衣服。“我不够高,你可以帮我抓下上面那只大蜗牛吗?”小男孩指着树上的一只蜗牛,确实,一只比其它蜗牛还要大,有拇指般大小。

“你拿来干什么呢?”刘季钟反问道。

“我拿来玩啊!看着蜗牛爬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而且我要跟别人玩蜗牛赛跑游戏,看看谁的蜗牛爬得最快,这样更加增加了乐趣。”

“不能这样做,我们只抓几只来玩就可以了。毕竟蜗牛也是有生命的,我们要爱护生命,玩厌了以后要把它们放生。那只大的就不抓了,留着为你们繁殖出更多的小蜗牛玩,好不好。”既然刘季钟不肯,小孩子们也觉得无趣,便离开了,到其它树下找。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但是我们要做我们能做的事,尽到最大的力来保护动物就行了。

一条鱼跃出水面,刘季钟已经好久没有看到湖里的鱼了,这会总算是见到了,说明湖里的水质越来越好适合水生生物的生长,自然是欣喜无比。他忍不住想再踏进水中,看看有没有小鱼可以抓,他在水中摸索着,一不小心将一株荷花拔起,他马上又将其种下去。湖水中有四分之一是被荷叶覆盖着,来时注意力被脏鞋子和蜗牛牢牢把握住,竟忘了来这里的目的了——他要看的是荷花。荷叶随着风摇摆,为这片湖水带来了流动的绿色美。比起路上的植物它更显得别具一格,因为他的根茎都是在水中(以后可以挖出来当莲藕吃)只有叶子长在水面,是一种很好的观赏性植物,也可以净化水质,种下去一举两得呀。荷花是一种生命力顽强的植物,也深受大家的喜爱,在有湖泊的公园中如果不种上几株实在是遗憾。只是可惜如果让他离开水到陆地上种就没有办法生长,这也是它唯一的缺点。

无论是蜗牛,鱼和荷花,都离不开水。就算是我们拥有高级文明的人类,只要一天不进一滴水,就会难受,更何况是其它动植物呢?水对我们来说真的很重要,所以我们要好好保护水资源。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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