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多放些配料,这样才好吃。”刘季钟转过头看了看外婆说。
“知道了,一定炒得很美味给你吃的”外婆回答道。
看着电视时间就是过得快,感觉是一眨眼的时间,饭菜就炒出来了,电视还没看完就要吃午餐了。刘季钟觉得还是再看一下电视,等爸爸回来后再吃,奶奶也没有说什么,用盖子盖住,也等下再吃。过了大约半个钟头,爸爸回来了。刘季钟关掉电视,把桌子上的盖子拿起,洗了三个碗和三双筷子,还给每个碗乘上饭。看到自己的儿子那么孝顺,除了在学校不听老师的话外,一切都好。心里的负担也轻了些。
吃饭时,刘季钟的爸爸给他的碗里夹了一块羊肉,叫他多吃一点,刘季钟也夹了一个茄子给爸爸和外婆,说多吃菜对身体好。大家愉快地吃完了这顿饭,依然是爸爸在房间休息,他帮外婆洗碗。洗着洗着,电话响了,是表叔打来的,说他的儿子发高烧需要人照顾,想外婆早点回去,原本是想到星期一再坐车回家的,可听到这个电话,不得不提前回去,毕竟是自己的孙子,今年才七岁。
外婆怕吵了爸爸休息,只跟刘季钟说了,再叫他转达给爸爸,刘季钟理解外婆的心情,碗还没洗完就骑着单车载着外婆到最近的车站里去搭车了。临别时,外婆叮嘱他要好好听话,刘季钟点点头。心里仍然依依不舍,不过外婆的身影渐渐地消失在人海中,他也只能回家了。回到家后,他先写一下作业,然后看最新的一部刚刚播出的奇幻电视剧,不知道是因为打篮球的原因还是外婆的离开导致心情的不好,看着看着,竟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看看钟,已经是五点半了,爸爸也应该快回家了,他将电饭锅洗干净,倒进去一些米,再放些水,开始煮起饭来。不会煮饭的他幸亏外婆已经煮好了,只要把他煮热些就可以了,那时大概才六点二十几分吧,爸爸刚好下班回来就可以吃了。他把煮好的饭菜端到桌子上,耳边传来了开门声,果然,爸爸真的很按时回家,看到桌子上的饭菜,爸爸的脸上露出了喜悦的表情“:嘿!我家的孩子会煮菜了。”
“不是我煮的,这些都是外婆煮的,我哪会煮菜,我只是把它加热了而已。”刘季钟拿来一双拖鞋给他换上,在靠近爸爸时,虽然没有看到衣服湿,但是他闻到了一股很浓的汗味,能感觉到是爸爸工作太辛苦了才流那么多汗的。“还有外婆的孙子发烧了,提前回家了她让我转告给你。”
“知道了,我累了,先去睡个半钟头,记得但时候叫我起床。”爸爸走进了他的房间里去睡了,看着爸爸日渐消瘦的声影,刘季钟心里想:以后一定要好好报答父亲,不要再让他吃苦了。
既然爸爸不吃,他就先吃了,先吃了几块羊肉,在来块鱼,吃点米饭。处在青春发育期的孩子吃的东西就是多,用筷子夹了一块又一块,吃了一碗饭又一碗。因为他知道爸爸平时并不吃多少东西,留多给他也吃不完,只能当剩饭剩菜扔掉,觉得挺可惜的,所以十几分钟后,一大半的菜就被他吃光了,只剩一些给爸爸。过了半个钟,刘季钟来到爸爸的身边,轻轻地叫醒了他。听到声音,爸爸立即起来,用手揉了揉眼睛,走向卫生间洗澡去了。爸爸总是洗完澡再吃饭,这是他的一种习惯。洗完澡,将衣服放进洗衣机里洗完后已经七点了,他一边吃饭一边看新闻联播,七点多了,就回去睡觉了。爸爸除了加班和有客人来,他每天都是九点半前睡觉,而刘季钟呢?他总是在十一点多才睡,即使是在学校,他没事做时也是开着台灯在看小说。爸爸也知道,青春期的孩子睡觉晚很正常,就没有过多地干涉他的生活,只要他健健康康的就行了。
凌晨八点了,一缕阳光照射进刘季钟的房间,他慢慢地睁开眼睛,看了看闹钟。糟糕,已经八点了,上课时间到了,他急忙掀开被子,跑到卫生间里洗漱。拿起牙刷刷牙时,才猛地想起今天是星期日啊,这颗乱跳的心脏才停了下来,虚惊一场啊,要是真的,又要被老师挨骂了,今年就不要考试了。自从在四年级第二学期开始,来到悦明小学读书,打架,赌钱,说谎,逃课,几乎能想出来的事情都做了,老师已经不止一次向家长反映过情况,曾经叫他转学,是爸爸拜托亲戚的帮忙才让他在学校里继续学习,那个亲戚是这个学校的主任,要不是那个亲戚,他早就离开悦明小学了。随着老师和家长的多次教导,不知道他是害怕了,还是真的把老师的话听进去了,在六年级的第二个学期,他开始渐渐收敛起自己的行为,这也让大家看到了一点希望。
他已经为自己的迟到感到了担心,这是个好兆头,说明他变了,又开始重新变回那个三好学生了。
他洗漱完毕后,又回到房间里睡了一会儿,这才起身。不会煮饭的他,只能到外面买些炒粉回来吃,走出家门,几只小鸟在树上叽叽喳喳地唱个不停,看来是想在人们的面前多展示一下动听的歌喉。白云在天上漂着,不停地变换着形状,有时像一匹马,有时又像一只猫,有时又像一朵花,大自然最奇妙的莫过于白云了,既自由又无忧无虑,只是在空中懒懒地漂着,多惹人羡慕啊!
在外面吃完炒粉后,作业也做完了,该背的也背完了,电视剧也看完了,没有事情做,只能在外面溜达溜达再回家了。他首先想到的是到花鸟市场去,看看那里的花,哪朵漂亮就去把他买回来种在家里,对环境又好,又培养了一个人的好性情。不过想到距离家要走很长的一段路,他打消了这个念头,选择到没人理的公路边看看有什么植物,拔几株回家种。刘季钟走得很慢,就为了能更仔细地观察周围哪株植物好看。
真的很巧,他看到了一个长满刺的植物,是什么呢?再瞧瞧,原来他看到在行道树的旁边是一株仙人掌,他茎部深深地扎进土壤中,今天的风很大,但是却没有吹倒它。这是一种生命力很顽强的植物,在极度缺水的沙漠里也可以很好地生长,仙人掌外刚内柔,它的花语是坚强,多好的东西啊!刘季钟既小心翼翼地握住怕被他的刺刺到,又用力地拔起来,又怕轻点力又拔不起来。拔起后他如同获得至宝,高高兴兴地拿回家了。
回到家后,把仙人掌放在较阴的地方,避免阳光直接照射,用塑料袋将根部包起来,避免根部的土掉在地板上。再四处找找没有用的容器,结果在一楼的电动车旁边的一个小角落里找到了一个盆子,一个不大不小的,刚好可以放在阳台上的小盆子。打开门就到外面的空地上装一些土。原本是想找挖一块植物长得茂盛的土地上的土壤(那样的土看起来比较肥沃些)来种的,可在电脑上查了资料,仙人掌最适合种在沙子上,他才到建筑工地里来铲一些沙子来种,沙子。他把盆子搬起来,挺沉的,只能一步一步地缓慢前进。幸亏是放在二楼,要是在三楼,那可累死了。
他挖了个洞,然后慢慢地扯开包在仙人掌根部的袋子,将它轻轻地放在盆子里,用土埋好,再浇一点水,大功告成。看到自己的杰作,好心情冲刷了外婆离开的孤独。
每一天都是这样过,星期一到星期五,要到学校住宿,几乎见不到自己的家人,而星期六、日或节假日,好不容易回趟家,看看家里人,爸爸就要去上班,回来后就倒头就睡,虽有说句话,但都是关于学校的表现,成绩,之类的话,说了也白说,刘季钟根本听不进。这让他觉得很孤独。他一直问爸爸爸爸是做什么工的,爸爸却回答说是做水泥的。他不知道水泥工有多辛苦,如果有机会可以去尝尝滋味,他一定会去的,可爸爸不允许,觉得他还小,不应该去体验这样的生活,更何况他的身体还没发育完全。
他拿出一本从网上新买的名为《三体》的小说翻来看看,他喜欢看小说,尤其是科幻小说,他的最爱,还经常幻想着有一天科学技术进步到可以让死人复活过来。这样,世界上就没有因亲人的离世造成的撕心裂肺的痛苦了。
时间过得挺快的嘛!现在已经是中午了,虽然说早上吃了炒粉,但是这些哪能够用来补充刚才搬沙子时的能量消耗,肚子已经咕咕咕地叫了,仿佛在抗议:主人,主人,肚子饿了,快吃饭,快吃饭。可是在哪里找饭吃?他翻了翻口袋,嘿!身上还有两块钱,拿来买四个馒头吃也可以了。
已经12点了,吃了馒头勉强撑一会吧!只要爸爸回来,就可以大吃一餐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