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裘少年一发话,后面闪出来一个穿着褐色布衣的瘦小男子,其貌不扬,身材也像核桃一样,看上去又干又硬。他领命走到前面,双手原本袖在袖筒里,跟个账房先生似的,现在忽地抽了出来,手上便出现了两柄又细又窄匕首模样的短刀,双手各持一柄,却也是双刀。
琳琅见到他这副架势,又看看费长舟那一身锦衣长袍的骚包打扮,心里的天平顿时就歪了,怎么都觉得这小个子怕是费长舟的克星,这么短小的匕首,一定是近身的节奏,恐怕费长舟这身高腿长的,很难防御啊。
她四下一望,想拖延,扬声道:“就在这里打的话,不是扰了诗会么?”心道这些都是斯文人,肯定会把他们赶出去再打,外面人山人海,这一架自然也打不成了。
谁知围观的诸位斯文人齐齐说:“就在这里打罢,咱们也好作诗!”又说,观看高水平的打斗,也能触发做诗的灵感啊,快刀费长舟跟人比刀啊,那绝对是可遇不可求的高水平赛事呀。更有人出主意说把几张大长桌搬开就能腾出场地了。
琳琅额头默默淌下一滴大汗,实在没有料到这华国的风气给尚武的女皇带坏了,作个诗还要人比武助兴。易明卓在旁边摸摸下巴道:“久闻费长舟一双快刀使到绝处,如雨打梨花,真是令人期待,只不过那个小个子恐怕专克他这路刀法。”
费长舟不是自己正经侍卫,只是友情顶班的,琳琅难免着紧点,赶紧问道:“你也觉得他会输?”
易明卓道:“不见得会输,但被克是一定的,那小个子拿一双剔骨刀,肯定是近身拼命的打法,费长舟虽然以快刀闻名,却从没听说过他哪一场打斗会跟人拼命。”
拼命么……貌似她身边有人很会这个来着。琳琅眼神一亮,叫道:“费长舟你给我回来,现在这里还用不着你。”
费长舟还没拔刀,正在凝神跟那小个子侍从对视,忽然听到公主唤他回来,他皱了下眉头,头也不回不满的道:“公……子说什么话,现在只我一人在此,定会护你周全。”我不上,难道你自己操刀子上么。
这里还真的不止他一个,只是那个人从来都不让人看见,但琳琅今日就是要他出来当众暴露人前打这一架。只听公主又喝道:“燕八,这场你上。费长舟,退下。”
这话一出,刚搬开几条大长桌腾空的偌大庭院,忽忽的起了一阵阴风,场中便多了个穿着黑色衣服的高瘦少年,一双微微吊稍的眼睛,五官凌厉异常,刀削般的下巴微微扬起,跟狼一样的灰蓝眼珠瞪着面前的瘦小男子,隐隐带着嗜血的神情。
单就这股气势,就完全碾压了面前的瘦小男子,就连围观的群众,见到这样的眼神,也觉得浑身不舒服。费长舟见到公主身边竟有这样的人物,微感诧异,感觉此人身上战意正盛,悄无声色的退回公主身后。
易明卓眼睛在燕八身上打了个转,这次没有发表什么意见,眼神回到琳琅身上又打了个转,多了几分意味。
毛裘少年见到对面出来一个气势非凡的,自己也不甘示弱,对那侍从道:“张三,你若胜了他,我许你五十两黄金。”五十两黄金,寻常人家几年的生活费用,在他这里不过是一场比试的采头。
那叫张三的瘦小侍从顿时眼神一亮,显出一副志在必得的表情。
琳琅看看燕八,觉得不许个采头不是很好,毕竟人家只是负责安全保卫,现在还得充当她的打手,恐怕要出一份加班费。便也点头道:“燕八,如果你赢了,我也给你五十两黄金。”
此话一出,她觉得眼前一花,燕八那原本就高瘦的身形,竟然好像骤然拔高了一截,她狐疑的跟身边的易明卓对比了一下,确定他身形应该没有拔高,但是胸膛挺高了,肩膀也耸了起来,如果他真是一条狼,现在应该就处于引颈长嚎的状态,意气风发得不得了。这都是她那五十两黄金给招的!
易明卓噗嗤一笑,凑到她耳边道:“看来公主这下想输都很难了。”琳琅眨眨眼睛,只装听不懂。一边在脑里问公主,“她是谁呀?怎么认得我?”公主迟疑道:“我应该没见过她,不过她好像跟首辅很熟的样子,说不定……哎呀,燕八赢了!”
琳琅:……
就这么讲两句话的功夫,燕八就把对面的小个子给解决了,还解决得很彻底。本来人家张三的一双剔骨匕首已经够短够险了,燕八用的兵器却是一双拳套,一拳挥出,指缝间还能伸出明晃晃的三角倒刃,一近身,就能把人身上的肉给剐几条下来。
现在的张三已经站都站不住了,双臂垂下,不停发抖,血不停的淌到地上,连抬起手臂的力气都没有,不知是骨头断了还是手筋断了,身上的衣服撕得跟破布袋似得,几条几缕的不足以遮蔽身上血肉模糊的伤口,他盯着燕八,眼神全是绝望。
琳琅只瞅了一眼,就不忍心瞧他了,这可怜人恐怕经此一战,哪怕身上的伤治好,恐怕也会留下极大的心理阴影。
那毛裘少年见到自己的侍从如此惨状,愤怒指责道:“比武不是点到即止的吗?这般出手凶残,弄得这风雅之处血腥遍地,岂不是让人倒足胃口么!你从哪里找来的野蛮人,连规矩都不懂,只会好勇斗狠,真是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狗!”
燕八眼珠一红,上前一步,森然道:“你说什么?”他最讨厌就是被人指责他出手不容情,平生因为这个已经吃了不少亏,现在竟然还敢当面揭他的短,还指到他主子面上,他恨不得把面前这碍眼的小子给撕了。
“燕八!”琳琅上前一步,拍拍他肩膀,被人当面这么说,她也很生气,却不反唇相讥,只是笑吟吟的仰头望着燕八,吟了四句诗。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
不是说弄得诗会血淋淋的让人不好作诗么,我就非要作几句出来,还得是惊世名句!
这可不是普通的诗句,乃是摘自唐朝第一大诗人,诗仙李白的名篇《侠客行》。唐代是个猛人辈出的年代,诗人个顶个的生猛,没事就腰间挂把剑,斗斗剑,比比诗。要给这些猛人排座次,历代都有争论,但无论怎么排,第一二把交椅总是李白和杜甫。一个是诗仙,一个是诗圣,比起后面的诗佛诗鬼诗杰明显不同档次的。
这首诗写的是李白心目中理想侠客形象,这四句又是文眼,短短二十字,一个燕赵悲歌慷概侠客的形象就跃然纸上,字数虽少,却足以描募其一生。在琳琅的那个世界,有个家喻户晓的武侠小说家老金,大作《侠客行》的开篇就是借用了这首诗,就连题目也是向它致敬的,其价值和影响力可见一斑。
这四句诗一出,好比当场扔下一枚重磅炸弹,震得四周雅雀无声。这四句一出,对面还敢作死的话,自己先一头撞死好了!琳琅也懒得计算对面的心理阴影面积有多大,转头便对燕八道:“你很好,回头我就把黄金赏你,你去罢。”
燕八眼神瞬间亮得炽眼,不知道是因为这绝世好句,还是因为五十两黄金,凌厉异常的脸容竟然一瞬间柔和下来,琳琅甚至觉得他那薄如刀片的唇角似乎还微微翘了一下,一定是自己眼花了吧。
一个呼吸间,燕八就化成一团乌云,眼睁睁从众目睽睽之下消失无踪了,正是应了“事了拂衣去”五个字。
众人静了片刻,雷鸣般的喝采响起起来。这才是咱华国男儿的身手,这才是咱华国诗家的气象!
灯笼照不到的地方有多黑,毛裘少年的脸色就有多黑,自己的人被打得这么惨,还被人踩到地上赢得满堂彩,这样的经验他活这么大,还是头一次。
“张三确实技不如人,但我可不会轻易服输。”他深深吸了一口气,盯着琳琅,寒声道:“我要跟你比箭。”
射箭什么的,臣妾并不会啊……虽然公主已经在脑内叫嚣,说她箭术超绝,皇宫内第三,定然能灭了这小子,但琳琅自己却毫无射箭的经验啊。况且公主你这个皇宫第三,看来是排在女皇和大公主后面的,这么巧的位置,很引人遐想啊。
琳琅脸上显出踌躇之色,易明卓看在眼里,微微一笑,走前两步,把外面的长衫下摆一挽,给掖到腰带处束着,对那毛裘少年道:“要比诗,你跟她比,要比箭,我奉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