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牧,犯故意杀人罪,组织黑社会罪,贩卖枪支罪……杀害被害人周某一家五口,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所得财产。”
咣啷,铁门洞开,两名面色冷峻的预警站在门口,李牧眯了一眼,说道:“怎么,我的时辰到了?”
“李牧,你还有什么后事要交代么?”监狱教官冷声。
“呵,交代啥,家里的人都死光了,交代给谁。”李牧笑着。
监狱教管闻言也不多话,开始详述程序事项,李牧懒洋洋的躺在床上,这倒叫随行来执行的几人暗暗称奇。
这人呐,往往这种临死的时候,就是将人性最卑劣展现的最淋漓尽致的时候,哭天喊地,大小便失禁,百般狡赖妄图多活几日的,再或者假装镇定,面如铁石的,甚么人都有。
可眼前这位,竟然一点动静也没有,不是面无人色,也不是面无表情,只是懒洋洋的靠在墙上嘴角还微微挂着笑意,和往常没有什么区别,似乎,似乎是在听别人的死亡通知,又或者他早就期待着这一天。
“李牧,你有甚么遗言交代么?如果没有异意,接下来就由我们安排。”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姓周的害死我父母,我杀他全家,公平合理,现在我抵命,没什么说的,走吧。”
哐啷啷,哐啷啷,李牧带着手铐脚链,晃荡荡自牢里出来,笑着与相熟的监狱警员打个招呼,
“李子,估计以后没机会再见了,多保重哈。“
“老张,走了啊!少抽点烟。“
“报告,准备工作完毕,情下达执行命令。“声音冷峻庄严。
“执行。“声音短促有力。
李牧躺在床上,任由别人摆弄,现在的他,眼前朦胧胧的,似乎看见了什么,爸,妈,孩儿不孝,不能日后到您二老坟前尽孝,没听你们的话不去报仇,也没给咱老李家留个后,我……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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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风习习,夜色迷离,薄纱般的月色铺洒在宁静的县城之上。
此时已经是夜半三更,寻常人家早已熄灯歇息,可阳谷xian城中,却有一大户人家仍旧亮着灯火。
自外往里瞧,两盏油灯模糊映照出屋内的陈设颇是不错,都是上好的用度,只是床榻之上躺着一位少年面色苍白,头上敷着头巾隐隐沁出一丝的血迹,病榻之侧一对夫妇忧心忡忡,不断低声喊着自家孩儿的名字。
“庆哥儿,庆哥儿………”李牧沉睡于黑暗之中的意识,也似乎被这一声声急切的呼喊唤了回来。
“庆哥儿?是谁?”李牧心中猛的一惊,自己不是被安乐死了么?怎么还有听觉,难不成还真有地狱?
李牧被刚才的吵嚷惊醒,只觉得脑袋好像要裂开一般,又好像被什么东西包裹着,又疼又闷,周围左右,似乎有无数人在急切的呼喊,声音不甚大,却直入耳膜,不仅如此,身子周身各处传来不适感,让他更加烦躁不安。
“我这是在哪儿?”
想要查探一下周围的情况,但浑身乏力,无论如何也睁不开双眼,迷迷糊糊间,忽觉脑中有一股血光升起,猛得冲入他的脑海之中翻腾,李牧心底哀嚎一声,身子不由的抽搐,这股剧痛,犹如有人拿着一柄利刃刺入你的脑袋,并在里面杀个七进七出。挣扎着想起身,可浑身疼痛乏力,那原本薄薄的眼皮好似有千斤重一般,用尽了全身的气力,也不过让眼皮动了一动。
这股剧痛让李牧彻彻底底的清醒了过来,自己的前世和今生经历过的诸般情景纷至沓来,在脑海中如走马灯般乱闪,让李牧好似进入一个荒诞的梦中,时古时今,亦古亦今。
恍惚中,李牧知道了自己现在的身份,西门庆,自己居然穿越成了西门庆,那个勾搭潘金莲,被武二爷一刀朔死的风流货,可喜,还是可悲!
纷乱的思绪让李牧头疼不已,消耗者他为数不多的精力,很快的,他又陷入了沉睡。
再次醒来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睁开双眼,瞧见头顶白色的蚊帐,屋舍内古朴的装饰,果然不是在做梦!!!
轻叹一声,回首往事,犹如梦中。
正所谓福兮祸之所伏祸兮福之所倚,古人诚不欺我,没想到被安乐死的自己居然还能穿越了,这是老天让自己重活一回啊!
按照本身西门庆残留的记忆当中,自家现居阳谷xian应是穿越到那《水浒传》当中,可似乎对那些清河xian《金瓶梅》中的人物也有熟识的,应伯爵应二爷,谢希大等一干人物。
西门庆现在的家境,在阳谷中,虽说不是官宦巨贾十分巨富之家,那也是富裕的上户人家,他家里祖上世代以贩卖药材为生,虽然到了他爹西门达这一代稍有没落,但是在这阳谷中也开着一个大大的生药铺。现住着门面五间,到底七进的房子,家中呼奴使婢,骡马成群。
西门员外老来得子,自然将这一脉单传的儿子百般爱惜,听其所为,不去读书,只学了些枪棒防身。
有道是慈母多败儿,西门庆本就是个浪荡子,家中又宠爱的紧,自然养成了一副无法无天的性子,整日里与他那些狐朋狗友做些混账事情,不过自己既然借尸还魂,日后自然不会再这般行事。
认清了自己现在的处境,李牧虽然现在吃喝不愁,可人无远虑必有近忧。
李牧静下心来,仔细寻找脑海中关于西门庆有关的记忆,自记忆当中西门庆的,父母,亲友,相邻都还记得分明。
一些平日琐事,零散的记忆碎片,大抵是记不住了,可也无有所碍,要是有人盘问起来,只推倒被打上就可。这可能是是挨打的唯一好处。
念及此处,李牧也想起自己为何被打,仇家又是谁人,那厮不过是街上的泼皮,因为陈家的小娘子,双方起了纷争,那厮趁着西门庆不防备,招呼了几人将西门庆打倒在地,拍了几棍子,倒是便宜了李牧趁虚而入。
大概知晓了现在的情况,李牧掀开被子坐了起来,大约是昏迷了很久,与身体之间还无法很好的协调,不过没有什么大碍。轻轻活动下自己的身子,还好!除了头部隐隐做痛之外,身上已经没有了昨夜的不适。
徒行几步,推门而出,时值九月,正是鹰飞之时,抬头去瞧,明媚的阳光直射而来,湛蓝的天空没有一丝污染过的痕迹,往前看去,一个个鳞次节比的院落与楼房,这就是自家日后要生活的时代啊!
如今是北宋大观三年及公元1109年,一代文艺皇帝宋徽宗正在‘雄途大业’之中,缓缓的走向亡国之路。
现时的大宋一片歌舞升平、天下太平的景象,虽然有些小小的毛贼,却是无伤大雅,谁能想到数年之后,群贼并起,四大寇威逼中原,将这原本金絮其外,败絮其中的江山弄更加风雨飘摇,十几年后异族的铁蹄一次次的践踏在中年大地之上,将这大好的锦绣山河撕扯个粉碎。想到此处,李牧心中不由生出一口浊气。靖康之乱的耻辱,是后世每一个热血汉儿的心头之恨,大好的河山,怎么就能破败成了那般摸样。
‘烽火、狼烟、金戈、铁马、鲜血、狼烟、异族、百姓。’
“乱世将至啊。”李牧暗暗感叹着,“这可不是甚么好时代,人命不如狗,即使自己想要安安稳稳的过活,可这身边的世道却是不允许。
虽是气恼,可李牧一时间也无可奈何,只能慢慢谋划,瞧瞧十年后,自己到底能否挽天之倾,闹个不好也做个挟天子以令诸侯?
正处在迷蒙之中,忽有个声音在耳畔响起,软柔清脆煞是好听,“庆哥哥,你……你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