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4章谈判
伏鑫转身看向尔莲公主,毫不顾忌的嗤笑道,“这就是你喜欢的男人原来你的口味那么特别,是想要找一个这么垃圾的男人,来衬托你的厉害吗”
尔莲公主再也忍不下去,直接从马背上飞身下去,拔出腰间的长剑,对准了伏鑫的面门就砍了下去
“伏鑫,你去死吧”
伏鑫用坚硬无比的流星锤挡下了尔莲公主一剑,两个武器碰撞在一起,产生了火花,在黑夜中显得那么的刺眼。
挡下这一剑后,尔莲公主左手掏出一把小匕首,准备暗中行刺伏鑫,攻击他的要害部位,但伏鑫早已看穿她的动作,用另一个流星锤挡住匕首,再狠狠的出击,直接将尔莲公主给击飞了出去
伏鑫对女生下手都那么重,他其实心里根本就不喜欢尔莲公主,只是对她的地位比较感兴趣,但奈何尔莲公主根本就不理会他,这才让他恼羞成怒了
伏鑫看着公主飞了出去,重重的砸在地上,嘴角露出了得意的微笑,但还没来得及显摆什么,从地上爬起来的金玉河,飞身到了他的后背上,用一截绳子死死的勒住他的脖子,说什么也不放手。
伏鑫顿感呼吸不畅,抬头一看,原来是被金玉河这个虫子给缠上了,抬起手中的流星锤就朝他脸上砸去
金玉河迅速抬脚往他手腕上狠狠一踹,正好揣上了手腕上那根经脉,疼得他整只手臂一麻,直接将流星锤给丢掉了。
解决了一只手,另一只手再次袭来,他用同样的方法解决了同样的问题,伏鑫立刻恼羞成怒,伸出双手准备将他这只臭虫给揪下来
金玉河立刻变更了姿势,直接坐在了伏鑫的肩上,用双腿用力的夹住他的双肩,双脚勾住他的手臂,让他无法抬起手臂,这样就无法攻击坐在肩上的他。
伏鑫笨重的在原地踏步,他想要将金玉河给拉下来,但事实却不尽人意,只能这样笨笨的不停尝试,想要靠力气挣开金玉河的束缚。
尔莲公主反应过来,抓起掉在地上的长剑,就朝被抑制住的伏鑫冲了过去,想要一剑结束他的性命
这个时候,展容持剑出现,挡下了尔莲公主的攻击,“以一敌二,公主,这样可不公平”
“展容,你别逼我。”夜凌凰见到展容冲出来,心中再也无法淡然了,当初就是这个叛徒导致一万士兵中毒身亡,间接导致他被万蛊盟的人给带走,这个千古罪人,今天必须死在这里
展容转头看向眼中燃烧着火焰的夜凌凰,仗着如今情况未定,仗着如今他背后可是有好几万士兵的支持,他在对面夜凌凰时,并没有一丝的心虚和惭愧,反而充满了讽刺。
“瑞王爷,真是好久不见呐不知道这些时日,你过得怎么样呢守着这个即将要被攻陷的城池,心里一定非常的疲累吧”展容每个字中都充满了不屑,他根本一点悔改之意都没有。
“不如这样,如果你愿意就此放弃挣扎,将京都拱手送给我们,我们可以对城中的百姓手下留情,不仅不会斩杀他们,还会在日大越吞并九衢后,给他们留下一席之地,成为我们大越人的奴隶,只要表现良好,就有机会可以晋升成为普通的民众”
“怎么样这个条件很好了吧若是你仍是没有看清时局,想要抗争到底的话,那城中有多少人,我就杀多少人,一个都不会放过”展容毫不客气的说道。
夜凌凰二话不说,直接翻身下马,都不用拿出克乌剑,只用他自己的佩剑就可以将展容打的连连后退,“今天我就要为江南、云州、蜀州的百姓报仇若不是你联合卢妙之,毒害先皇,打开城门,让敌军进城,今日,就不会这样的情况”
“受死吧你”夜凌凰心中愤怒至极,恨不得将展容直接大卸八块。
展容抵抗不住夜凌凰的进攻,最后直接逃进了士兵们的身后,狼狈的说道,“你别不服这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我只是为我自己的未来做打算,我根本就没有错”
“若是我一直愚昧的效忠九衢朝廷,我根本就没有出头之日,永远都会被你给压在下面永世不得翻身”
“混蛋枉我当初还那么看好你,甚至想要将大将军的职务交到你手上,是你自己将一手好牌给打成这样懦夫,快点出来受死”
“啊”
就在夜凌凰去追杀展容的时候,伏鑫背上背着金玉河,朝夜凌凰愤怒的冲了过来,三人撞在一起,如同被推倒的骨牌一样,跌落成一团。
而躲在士兵中的展容,对刚才夜凌凰说的事,更是难以置信,原来他曾今有想过要将大将军的职务交给他
那他现在所做的一切,不都叫做自作多情,白白的将自己的后路给堵上了吗
若是拿不下京都,他们这么长时间的进攻就全部白费了,大越无法吞并九衢,那他就永远无法坐上大将军的职位,他永远都是名不正,言不顺的叛国者
别提现在展容有多么的懊悔了,想起这段时间自己所经历的一切,真是有够讽刺的,从原来受人爱戴的副将,现在成了九衢百姓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就在展容发愣之时,金玉河敏捷的站起身,随手从地上摸到一把长剑,锋利的剑锋对准了他的脖子,就要一剑下去,见血封喉
伏鑫的反应也很快速,感觉到脖子一凉,便准备躲避或反抗。
恰好他的两个流星锤就落在他的手边,立刻抓起流星锤,挡在金玉河的剑锋前,成功保住了自己的一条性命,同时,也因为这件事彻底惹怒了伏鑫。
“啊”伏鑫发出野兽般的一声低吼,手掌撑在地面坐起身,然后抡起流星锤就往金玉河的头上砸去。
金玉河手中只有那一把趁手的长剑可用,只不过,那么单薄的剑身,在巨大沉重的流星锤面前,还真是太过脆弱了,还没撑多久,那把长剑就被流星锤给硬生生的压断。
作者君的话: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