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颉利带着一干手下连夜祭神,想恢复手下的士气和胆量的时候,打的他们失魂落魄的大汉也正蹲在长安城里的一个屠宰场子上发愁。
他发愁的是:眼前的这一大堆的马肉和牛羊该怎么办。
马不用说,是追杀他的那些草原勇士们的坐骑:当时一连三波追杀他的一共是四十七个人,也就是四十七匹高头大马。
第一波的不用说,在那个双方对打的情况下,被人依依不舍的追杀,又被射了两轮箭的他心里自然会有火,下手也就重了点,到最后,第一波出来的十六个草原勇士,被打伤了十五个,大多都是伤筋动骨,还有三个明显的要残废——也还好,当时怒火只是刚刚起来,手下也稍微的软了点。
要不然,很可能会有人一命呜呼。
人都伤成这样了,那马可就没一个好的了,毕竟他的只要攻击都是对着马去的,而且因为是在河边,地上的石头还是不少的,当时随手抓起来,又随手扔出去的,都是大大小小的相对坚硬的多的石块。
于是,这地上,就多了十六匹死马——都被打碎了颅骨。
而后的第二波,和第一波比起来,也没法说到底算不算更惨——也是由于这一波里面有着不少被刻意交待过,带着有机会就冲击城门的任务的好手,所以这一波里面人的实力是三波里面最高的,受伤的人也就少了那么一些,一波二十一个人里面,到最后还能自己走进城的有十六个——有四个是在大汉冲中间冲过去的时候,连人带马给撞飞的,当时就摔倒地上断了气。
还有一个也是被大汉的大棍给擦着了,就那么一棍抡在了腰上,现在两条腿还只能软绵绵的在地上拖着,估计好点的话,后半辈子也只能这样了——谁让他在大汉冲过去的时候,还想着跳起来给大汉一刀呢,结果,人还没有挨着,就被一棍砸在了腰上。然后就……
现在他的屁股下面还一个劲的淌血,据旁边的太医说,如果可以的话,最好还是再加一刀得好——肚子里的肠子估计都断了,就算是命大能够活下来的话,还不如死了的好。
马呢,那是一匹没跑,被撞死的有三匹,就是被撞飞的那四匹里面的三个,还有一匹也是肯定活不了了,现在正被扔在场子上抽搐,马嘴里正在大口的吐着血沫,还带着一些血块和脏器的碎末。
其他的,脑门子被砸碎的有十个,脑门子被砸,腿又被打断的有六个,脖子被打断的有三个——死掉的一共是十九匹,有三匹在大汉冲过路线的外围,因此留下了小命。
不过看样子也都被伤的不轻,现在栓在那边还四条腿一个劲的打颤——估计也被吓的不轻。
最好的一批也就是第三批了,这一批的人也大多是当时看着情况好,愣头愣脑的冲上来的,想跟着捡点便宜的,虽然有热血,也大多不是太笨,所以看着情况不对,也都第一时间的选择了跳马,结果最后居然一个人都没事——当然,伤筋动骨的小伤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会造成残废的是一个没有——嗯,有一个掉在地上,摔折了一根拇指,可以算是轻度的残废,但也没太大的影响。
至于马,也是因为最后顺手摸到的石块比较少,大多是用较硬的土坷垃砸的,所以最后一批的十匹马里面,只有两匹是被总结的打死的,其他的有五匹被溅起的泥块打伤了眼睛,还有三匹直接就是被打蒙了,牵进城了后,也就都缓过来了。算是屁事没有。
自然,也就被帮忙打扫战场那帮小个子给顺手牵走了。估计肯定也是要不回来了——这些敢于追杀过来的都是草原上的好手,胯下的马也都是相当不错的骏马,至少也是千里挑一了,所以还没有进城的时候就老早就被人惦记了,一不小心被人偷偷牵走也就很正常了。
不过这都是小事了。
反正对大汉来说,马,最好的是做熟了的那种,那些驮不动自己,还跑的没自己快的马,要了用处也不大。牵走了也就牵走了吧,反正,也记住了是谁牵走的,到时候再去他家给吃回来就好。
而且,比起来被牵走的三匹,现在大汉更加发愁的是眼前的这一大堆死掉的马,牛,羊。
就算是被牵走了三匹活马,还有那四匹颤颤巍巍站在旁边的活马,还加上那匹躺在地上看着也差不多的那个,剩下的死掉的马也有三十九匹,堆在地上也是高高的一堆——这一顿肯定是吃不完的,要是都放臭了也太可惜了。
从小就长的五大三粗,身子长的急,饭量也跟着猛,从小到大,最深的印象,也就是总在咕咕噜噜,从来没有停歇过响的肚子了。
饿,一直的饿,哪怕是跟着秦二哥后,偶尔的一次吃的肚子圆圆的,没多久也就又是空空的了。然后就还是饿。
现在,终于有了这一大堆的肉了,可是又要发愁太多了,一下子吃完是肯定不可能了,可是放时间长了,那肯定是会坏的……
唉,愁死宝宝了。
“我说,小不点,你家的人多,要不你拿几个回去,到时候再管我几顿饭就好了。”蹲在地上,无视脚下横流的血水,看着眼前越来越高,堆的比自己还高的肉堆,踌躇了半响还是恋恋不舍的做出了选择:“唔,一头换两顿怎么样?三顿也可以?”
“呸,我才不要,马肉也不好吃,酸的。”在蹲在地上的大汉的阴影里,一个尖细的声音响起:“再说,就你的这几匹破马,换我家的好吃的还想一匹换三顿,当我傻啊。”
被大个叫做小个子的人个子还真的小,躲在大个蹲在地上的阴影中,一点都看不出来。
“这怎么是破马呢。”眼看挺好的生意做不成了,大个有些急了,呼的一下站起身来,顺手的提起一个刚被宰割干净的大马,提溜着显摆:“你看,这肉,多紧实,多厚,吃起来肯定很好吃。”
“滚,血不浓哒的,往哪儿抹呢。说不要就是不要,马肉不好吃。”被大汉提溜着乱晃悠的大马被一巴掌给拍开了,也露出了一直被大汉的阴影遮挡住的那个小个子。
话说,这个小个子还真是个小个子。
哪怕不合还在提溜着马到处显摆的大汉比,就算是和一般的普通人比,也是要小上不少,整整的至少要矮上一头。再加上瘦小枯干的身材,尖嘴猴腮的面相,还有一头明显营养不良的,枯黄的头发,这要是再穿的破点,拿个破碗往那个街口一蹲,妥妥的一个讨饭的小花子。
只是,这个长的像个讨饭花子的小个子,身上却是穿的一身富丽堂皇,金碧辉煌的。描金绣花的一身袍服从头到脚,脚下还蹬着一个细缎子面的马靴,头上还顶着一个金光闪闪,镶珠带翠的金冠。
不说别的,就说那个金冠,黑金打底,白金抹面,黄金勾线,正面一个大珠有拇指头大小,旁边的一边一溜小珠,个顶个浑圆,旁边还镶了花里胡哨的翡翠珠宝,弄的金冠虽然看着有点小,一眼都能看出价钱不低。
偏偏的,那个金冠虽然贵气,但个实在是不大,比一般的冠帽要小上好几号,跟逗娃娃玩的玩具似的。
但偏偏的,这个娃娃玩意儿似的东西,带在这个小个子的头上,那大小是无比的巴贴,无比的合适,明显的表示出——这个金冠就是给这个小个子特制的。
一个长的跟个大点的猴一样的小个子,居然还是个王爷——这样的金冠,在这个时代,那可不是随随便便的人都能够用的起,也不是随随便便的人敢用的了。
而在这个时候,在这个长安城里面,敢带着这样的一个金冠,还长的跟个大马猴一样的王爷,算来算去的,也只有哪一位了——太祖李渊的第四子,隋唐十八好汉之首,力大无穷,打遍天下无敌手,一锤镇压十八路反王,隋炀帝官封赵王的,号称天下第一霸的李元霸。
而他身边的这个,敢提溜着一匹血水淋漓的马尸,在他的眼前晃晃悠悠的,自然也不是旁人——也是唯一可以和他打个旗鼓相当的,号称四猛之首的,同样力大无穷,憨厚老实的放牛娃——罗士信。
也只有他,敢在李元霸的面前无拘无束——反正,除了他俩,别人也没谁敢和他们一起玩了,要不然,这个李元霸也不至于从小就被他爹弄个铁笼子给关起来了——话说,熊孩子一般都是够做的让人头疼了,这个要是个力大无穷的熊孩子做起来,那可是真的要惊天地,泣鬼神了。
也就是他俩,一伙的都是那种钢筋铁骨,一伙的又都是力大无穷,还都是一副憨憨傻傻的性子,才能玩到一块,换了别人,别说拍拍打打了,就是稍微的那么亲亲热热的摸上一巴掌,说不得,就要弄个骨端筋折,伤筋动骨的躺上好一段时间了。
所以,从罗士信进了城后,他们两就迅速的凑到了一起,玩成了一伙。
按照程咬金的话说,那就是王八瞅绿豆——对上眼了咧,煮熟的螃蟹——自来红咧,障日山上滚石头--石卡石(实卡实)咧,烟囱对锅底——大哥别说二哥黑,黑土夼吃月饼---爷们干爷们……
简单点的就是——一对憨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