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二章(1 / 1)

看在肉罐头的份上,提前给活雷锋预告待会有哪些好吃的,让他可以用更好的姿态参加抢食大战,叶舒华认为她已经尽到义务了。

然后正式开饭,她便毫不客气,快狠准的从宋清徽眼皮底下,拖走了一大块又鲜又嫩没刺的鱼腹肉——叶家有严格的待客之道,客人和一家之主的叶队长坐上首,大菜都摆在他们面前了。

已经连拿多张好人卡的宋同志当然是选择原谅叶小妹了;叶队长才跟小宋低调含蓄的炫耀完不久,还在带着滤镜看闺女,叶舒华的动作在他眼里也就没那么冒失了,叶队长一笑置之,热情的招呼客人碰杯吃菜。

不过客人和一家之主不介意,不代表叶大嫂和叶二嫂也能看得惯。

叶家没有女人不能上桌的规矩,可以说双岗所在的地区风气,相对来说都还算比较开明的,毕竟主/席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了,男人当家做主,女人在家一样有话语权,王翠芬如此,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是这样的情况,她们暂时还挑战不了婆婆的权威,是因为手段比不上,但关起房门来,很多事都是她们自己做主了。

开饭时,林红梅和宋秀秀也都在桌子前。

农村人吃饭没那么讲究,加上家里也没有那么多凳子,叶家平时除了叶队长喜欢坐在桌子上,其他人包括王翠芬都更乐意打了饭菜去门口吃,家家户户都端着饭碗串门子,饭点经常是欢声笑语一片。

今天也一样,叶队长和宋清徽坐在桌上推杯换盏,大家都捧着碗准备暖好场子就去外面吃了,叶小妹以前也是他们中的一员,而现在的叶舒华却早已自觉的搬着凳子去陪队长父亲了。

叶舒华跟着爷爷生活,老爷子就有些讲究,她便养成了吃饭不下桌的习惯,穿越后也把这个习惯带过来了。

可惜她的行为看在林红梅和宋秀秀妯娌眼里,就是小姑子为了讨叶队长欢心而无所不用其极的铁证了,这丫头果然比想象的还要难缠,几个月下来,俩妯娌看到这一幕依然要在心里嘀咕。

刚嘀咕完,就看到叶舒华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抢鱼动作,脸色顿时不好看了,在她们看来,叶小妹此举无疑露出了狐狸尾巴,整天陪着公公在桌上吃饭,原来是为了更方便的抢肉吃。

妯娌俩对视一眼,作为大嫂的林红梅率先开口:“难怪娘常说小妹聪明,确实比咱们都要会吃呢,一眨眼的功夫,不带刺的鱼肉就全部进小妹嘴里了。”

叶二嫂宋秀秀人如其名,长得秀秀气气,跟林红梅的冷嘲热讽比起来,她说就更喜欢绵里藏针了,“要是只有自家人,小妹淘气也就算了,今天宋知青来做客呢,还真是有些对不住,宋知青千万别见怪啊。”

妯娌俩一唱一和极为默契,在护短狂魔王翠芬同志反应过来之前,就已经把叶舒华钉死在缺家教的耻辱柱上了,还扯上了宋清徽这位客人,这就有点不好开脱了。

王翠芬不由沉默了几秒,正想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时候,叶舒华先开口了,一脸无辜的看了看宋清徽,“大嫂二嫂的意思是鱼只能留给宋大哥吃,咱们都不能吃吗?”

叶舒华倒不是有意偷换概念,她真是这么理解的,尤其是听二嫂替她给宋知青道歉的时候,她简直恍然大悟,她吃了点鱼就要给客人道歉,意思就是他们全家都不能碰,只有宋清徽有资格享用它呗!

这个年代招待客人是不是都这风格,叶舒华不得而知,但是对于宋知青她简直底气十足——宋秀秀用谁做借口不好,偏要把宋清徽扯进来,在叶舒华心里,这哥们四舍五入就是她的人了,自己人还客气个啥。叶舒华干干脆脆把话语权递给客人本人了。

任何一个人客人在这种情况,想必也只能尴尬又不失礼貌的微笑表示“没关系,我也不爱吃XX”云云,而宋清徽更厉害的地方在于,他表达完不介意的意思后,又自然的添了一句,“我在家时家人便常叮嘱我多吃鱼补脑,小妹还在长身体,多吃些确实有好处。”

可能是叶舒华喊宋大哥喊得太顺口,宋清徽一不留神也喊她小妹了。

不过这会儿谁都没有注意他们之间的称呼问题,三个当了妈/即将要当妈的女人全都目光灼灼的看着他确认道:“吃鱼补脑,是不是多吃点能变聪明?”

宋清徽昧着良心点头微笑,吃鱼补脑是没错,但像叶小妹这个年纪,除了塞回娘胎里这个办法,恐怕也没有其他途径让她变得聪明了吧。

他也很意外竟然会鬼迷心窍,帮着叶小妹骗吃的。看到叶婶把他的话当了真,并一个劲给叶小妹夹鱼、让她多吃点变更聪明的时候,宋清徽多少有些心虚,端起酒主动跟叶队长碰了一杯,试图以此来转移话题。

叶家人都没注意到宋知青的心虚。他们对他深信不疑有两个原因,宋清徽见多识广,说出口的话可信度就高了,另一方面,他是从北京来的,祖国的首都,对于一辈子都没机会出省的农民来说,那个地方显得遥不可及而又神圣,住在首都的人当然也都不是普通人,宋知青在北京的家人讲的道理当然也绝对没错!

这会儿王翠芬积极的帮助叶舒华变聪明,林红梅和宋秀秀也没有怨言了,毕竟她们也有孩子,还想着等孩子能吃奶水以外的食物时,尽可能让孩子多吃点鱼肉,现在就不好拦着婆婆这么做了。

比起王翠芬同志的迫不及待,叶舒华心态就稳多了,她先给帮自己说话的宋知青送上了灿烂的笑容,然后十分淡定的提醒王同志,“娘,夹靠近鱼腹的肉,刺比较少,吃起来方便。”

王翠芬听到这缺心眼的话,弄得动作都顿了一下,差点把筷子都摔掉了。

宋清徽刚好低头抿了口酒,也差点被她逗得呛出声,赶紧又喝了一口压下去。

就是因为闺女缺心眼,所以才更需要补脑,王翠芬下定决心似的,又往叶舒华碗里夹了几筷子鱼,看到她捧着碗笑成傻妞的模样,王翠芬扭过头,很有些迫切的请教宋知青,“小宋,多吃肉能补脑吗?”

宋清徽看了看摆在他面前的冬笋炒腊肉,实在不好意思睁眼说瞎话,只能摇头微笑了,“这个我倒没听说过。”

王翠芬也知道是她病急乱投医,多吃猪肉要是能变聪明,那些杀猪就不会吃得一个个肥头大耳了,她便叮嘱叶舒华道:“那你就多吃点鱼,别吃肉了。”

宋清徽不着痕迹的抬眼,本以为连他的肉罐头都觊觎的叶小妹会大失所望,没想到她听了这话还在埋头吃鱼,十分淡定的应了一声。

看来叶小妹不仅爱吃,嘴巴应该也很挑。宋清徽暗想。

他总结得没错,叶舒华确实很挑食,上辈子家里有条件,她就只吃新鲜的海鲜,当然上好的牛排羊排也吃,猪肉就一般般了。到了缺衣少食的年代,双岗大队又不靠海,心爱的海鲜河鲜是没指望了,叶舒华只能整天望肉止馋,有个肉罐头都能成为她活下去的动力。

不过现在有了新鲜柔嫩的鱼,不那么新鲜的腌制品自然就被她弃之不顾了,主要是叶舒华有分寸,她想多吃点鱼,就得像她娘说的少碰甚至不碰肉,如果什么都想要,她两个不好惹的嫂子又得泼妇骂街了。

穿越几个月,叶舒华已经学会了果断取舍并知足常乐,埋头吃鱼吃得很开心,就没有注意到宋知青这顿饭一直在暗中观察着她。

对于宋清徽来说,叶小妹总是这么的出人意料,最开始抢鱼的动作粗狂豪放,正式开吃时却又这么斯文秀气,小口小口细嚼慢咽,不凑近恐怕连咀嚼的声音都听不到,分明像个教养极好的大家闺秀。

——号称无所不知的宋知青面对这样的叶小妹也只能感叹,女生果然是世上最捉摸不透的生物了。

忽略中间的小插曲,这顿晚饭也算是宾主尽欢,几盘菜一扫而空,宋清徽也被叶队长灌得半醉,俊秀的脸染上一层红晕,鲜肉可口的样子,看得外貌协会的叶舒华连碗筷都不想帮她娘收拾了,自告奋勇的表示要送宋大哥回知青点。

宋清徽反应比清醒时慢半拍,听到这话含着水的双眼一眨不眨的看着叶舒华,很有些半推半就的意味,可惜叶队长没喝糊涂,他看了眼“懂事”的小妹,笑道:“小宋有点喝多了,你哪里送得了,让你大哥跑一趟吧。”

叶大哥比不上小妹有眼色,不过胜在听话,闻言立刻起身过来,扶起宋清徽就要走,“爹,那我先送宋知青回去了。”

叶队长含笑点头:“明天还要上工,早点帮小宋安顿了。”

宋清徽被叶大哥扶着,也没忘记跟叶家人告了别再离开。

叶舒华这里插不上手,倒也不失望,她兴致勃勃去厨房了,吃完饭,正好哄她娘泡杯麦乳精当饭后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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