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嗖!”
一小团火焰,出现在王小孟摊开的手掌之中,显然的,王小孟现在觉得自己对于这个大师姐宁潇儿教给自己的‘控火术’的掌控,已经越来越熟练了,这也好理解,毕竟,熟能生巧,简简单单从这件事情上,并不能够去肯定的说王小孟这个人的修仙天赋有多么的强大的,还是说需要通过更多的时间还有经历,才能够说是得出这样的结论。
因为火灵花力量的加持,所以,这团火焰在王小孟的手掌之中,并没有说是像是之前转瞬即逝,而是说保持着一定的形状,保持着一定的时间,直到王小孟自己主动的去把这团火焰说是熄灭了,火焰才算是说偃旗息鼓了。
这样的变化,让王小孟心里很是高兴呀。
毕竟,王小孟之前其实也会一直去担心,这大师姐宁潇儿教给自己的控火术,可以说什么都好,就是说火焰持续时间太短了,有些像是说一锤子买卖的感觉,有的时候,如果说王小孟这边在发起进攻的时候,有些粗心大意了,导致火焰发出的方向,没有能够击中对手,那么,在这个重新发动控火术的间隙,实际上,就会让王小孟处在一个比较危险的境地之中的。
对于这样的事情,毫无疑问,肯定说王小孟不会心甘情愿的接受失败的。
有了进展之后,可以说王小孟就变得信心大增了,接下来的事情,就会变得简单很多了,王小孟鼓足勇气,再一次的施展了控火术,这一次,王小孟故意让火焰在自己的手掌之中,保持的时间更加的久一些,就像是一个持续不断的燃烧的蜡烛一样的。
但是,蜡烛燃烧,尚且可以看到蜡烛的烛台不断的减少燃料,可是王小孟这边,却不见得说是火焰会因为燃料的减少而熄灭,他有些越战越勇的意思了。
这也让王小孟意识到了在修仙这件事上,药材到底有多么的重要。
一个火灵花,显然已经有些不能够去满足王小孟对于修炼的要求了,所以说,王小孟在自己的心里,也算是说给自己定下了一个小小的目标,那就是说自己以后可以一个人去到灵气森林去寻找药草,不一定非要通过大师姐宁潇儿,这也并非说是王小孟厌烦了大师姐宁潇儿了,主要还是说,有的时候,很多事情王小孟最好还是说一个人去做,会比较的好一些的。
毕竟,王小孟作为一个北宋修仙界的修仙者,他需要明白,别人和自己关系再怎么样的好,那终究都是说别人,这已经不仅仅关乎到信任不信任的问题了,在绝对的利益面前,其实对于修仙者来说,是没有绝对的情感的。
所谓的亲情也好,友情也好,爱情也好,往往都没有办法经受住利益的考验,因为,修仙者,逆天也,在寿命这件事情上,往往上百上千,以至于说上万年,在这样的一个超级漫长的时间长河之中,其实感情对于修仙者来说,往往就会变得比较单薄一些,当然了,这里并非说王小孟和这个武仙县县令宁城的千金大小姐宁潇儿之间,就不能够有感情故事了。
只不过,王小孟终究要知道,到底什么才是说排在第一位的,这很重要。
王小孟并没有一整夜都在运转控火术,否则的话,会显得王小孟这个人有些傻憨憨的,因为,这就好比说,现在王小孟手上有很多钱,但是,王小孟却不断的把这些钱扔到水里去,这样的话,纵然钱很多,那么,也会有消耗完的时候。
当晚无事,暂且不提。
到了第二天。
王小孟是从爷爷王老孟的惊叫声之中苏醒过来的。
“哇!?哪里来的马?”
这明显是爷爷王老孟说话的声音了。
王小孟一听到爷爷讲话的内容,其实心里也就明白了,不由得会心一笑。
的确,普通的马匹其实在青河村这样的小地方,都是说很难见得到的,更何况说现在出现在这王小孟家院子里的马匹,显然是一个价值不菲的上等的骏马呀!
王小孟赶紧起床,奔到院子里:“爷爷莫怕,这是我买的骏马,怎么样?花了一百两银子呢,是不是很好看呀?”。
一百两银子,这些钱,或许对于财大气粗的武仙县李府来说,到也不算是说很大的一笔开销,但是,如果说是对于这爷爷王老孟来说,这件事情可就有些夸张了呀。
因为,如果说这一百两银子用作生活费的话,那么,可以让王老孟用一年了,而且,还未必就是说那种省吃俭用的,生活可以过的很充实了。
“一百两!!!我的乖孙呀!”爷爷王老孟瞪大了眼睛,尽管他眼睛本来就小,所以,就算是瞪大了,也并没有显得很大,但是,爷爷王老孟的眼睛却很有神的。
王小孟也大概猜到了爷爷会有这样的一个表现,毕竟,其实王小孟自己也算是第一次尝试到所谓的当一个‘土豪’大概是怎么样的感觉,什么叫做花钱如流水?通过花一百两银子买一匹自己喜欢的骏马这件事情,应该说王小孟是成功的体会到了。
而且,接下来,王小孟手里肯定还会有越来越多的钱的,因为,别说一百两银子了,就算是说一万两银子,只要王小孟开口,估计说这武仙县李府的管家也不敢不给的,因为,现在这个形势下,随着这武仙县李府的千金大小姐李艳花的离家出走,在整个武仙县李府之中,最为有权威的人,毫无疑问就是这一家之主的王小孟了。
“对的,一百两银子买的,我这里还有五百两银子,爷爷,你拿着作为家用。”
说着,王小孟也就真的说是从自己的钱袋子之中拿出了五百两银子,当然了,这五百两银子都是以银票的形势携带的,否则的话,单单就是说这五百两银子的重量,都会让王小孟行动起来非常的不方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