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倾向性再明显不过了。这时,我也不等律师再问,就反驳说:“不是你说的那样。当时的情况我看得很清楚,被告是完全被自己的行为惊呆了,那只手被砍下后,他处于一种完全茫然的状态,而且,是我急忙把他推开的,他站在那儿碍事。我开始采取救助行动时,还曾想让他帮助我一下,但一看他那失神的样子,根本帮不了忙,所以救助才只由我一个人进行。”
律师不耐烦地听完了我的话,就简短地说:“我理解你讲这么多情况的意思,毕竟你们是同事,可能关系还挺好,要不你也不会把自己的家属卡借给对方了。现在我只问你,他是不是完全没有采取救助行动,你只要回答有或者没有就行了,可以么?”
“没有。”我不得不这么回答,虽然又想在后面加上“但是”,但是——看到他瞅我的眼神,好像正伺机猛扑猎物的老鹰,我嘴张了下,还是赶紧闭上了。
看来他对这个问题抠到现在所达到的效果表示满意了,又开始追问起下一个问题来:“这就带来了我要问的另一个问题:如果你当时没有在那里,会出现什么后果呢?是否意味着我的当事人就会在被告行凶后得不到救助而死去,从而出现比现在更加可怕的后果呢?”
“反对,本律师已经在此前表明原告现在也没有什么所谓的后果。”方元又一次行使他的权利。
“反对无效。你的表明并没有得到法庭的认可。”法官应声做出回应,这反应真够快的。
虽然方元的反对马上就被法官驳回了,但我也马上接下去说道:“我也没有看到原告出现的后果,他那只在虚拟世界被砍下的手不是还好好长在他的胳膊上么?”
法官又是一记“惊堂木”,厉声说道:“证人,请注意你的态度!好好回答原告律师的问题。不要用这种反问的语气来质问。”
“是的,法官——同志。”我故意把他那不喜欢的两个字又给加到后面了,这让他皱了下眉头,很无奈。我看见钱智商朝我挤了下眼睛,露出了笑意,看来草根出身的人都喜欢这种小动作,捉弄那些高高在上总想体现尊严的人。
薛华高的律师又接着问:“证人,你刚才也承认原告的手被砍下来过,那么你自然也知道这是一种对人身的极严重的伤害吧?曾经造成的伤害并不能以过后痊愈为由而抹杀。好的,这个我会在法庭辩论时述及。现在,我只问你,他当时的伤势是否已危及了他的生命?”
这个律师还是挺厉害的,按当时的情形,我应该回答“是”,可我又不甘心乖乖往他挖的坑里跳,决定“狡辩”一下,便说:“这可不一定。因为这个虚拟世界到底是否和现实世界有一样的死亡规律,还没有先例可参照。有可能会死,也可能屁事没有。这个没进行过试验,也不可能去试验,一直是个未知数。”
薛华高的律师表现得很惊讶:“哦,你认为一个人被砍掉手,流失大量血液,却仍然没什么生命危险,是这样吗?那怎么来理解你马上就把他用设备送出去呢?”
我也知道自己的说法会让他抓住这一点来反驳,但还是得坚持下去,便高调地辩解道:“这种行为不好理解么?这就叫对游客高度负责!哪怕他有百分之一的危险,也要按百分之百的危险来对待,万万不可掉以轻心,这就是我们公司的服务宗旨!”我看见钱智商在位子上直点头,显然认为我这句话强辨得太好了,“所以我马上启动了弹射器,送他出去。事实证明,他在虚拟世界中受的伤出来后就没事了。”
“没事了?我提醒法庭注意,证人为了掩盖事实在撒谎!下面我向法庭出示照片证据。”薛华高的律师一说,法官立刻表示同意,他便向法官呈上几张照片,法官看了后示意书记员将照片送给被告席上的方元和钱智商看,最后又拿给在证人席的我看。
这几张照片质量不算好,当然,不是什么明星照,不用那么讲究。我估计这可能是用手机照的,都是薛华高那只手的照片,分别是远、近景和特写。从照片看,他的胳膊和手呈现明显的两种颜色,手腕以上部位是正常的,下面则是没有血色的惨白。事后老五曾讲过这事,但谁能想到,薛华高居然拍照了,留了证据,此人真不是个善茬子。
刚才的话太满,让自己显得被动,但我嘴上不服输的劲头上来了,随口争辩说:“这也说明不了什么啊。这两个地方颜色不太一样,谁知道怎么回事?兴许他得了白癜风,或者按他那种德性,在外边乱搞七八搞,梅毒、艾滋什么的也大有可能啊!知道现在全国性病患者有多少吗?已达几百万,并还在以每年百分之——”
我正说得起劲,看到方元在轻轻摇头,便适时停下,不过还是有点晚了,光头法官的“惊堂木”再次落下来,并咆哮道:“够了,证人,我警告你,不得在法庭上信口开河,随便说这些没有根据的话,否则本庭将判你蔑视法庭,侮辱他人,马上清出法庭!”
我也随即想到,方元那回对甄工说过,强势的法官可不是用嘴能忽悠得了的,我刚才确实说话太随意,便马上说:“是,法官——同志。我收回刚才的话。”
薛华高的律师胜利般地看着我,再次问道:“这些照片已足可证明,证人所说的我的当事人没有任何症状的证词根本不足以采信,他所说的那些胡乱推测更不值一驳。我的当事人所受伤害的证据此前已向法庭提交,虽然他的手是没有和身体分开,但留下了很明显的后遗症,经常性地疼痛,不敢拿东西,已经严重影响了日常生活和工作。现在,我向对方证人问最后一个问题:你是怎么处理我的当事人那只断手的?”
我一愣,这个问题是我没有想到的,而且方元在和我商讨出庭时也没有讨论过这个问题。我立即紧张地在脑子里飞快琢磨他为什么要问这个,急切中也想不出答案,便决定以不变应万变,说:“那不过是个虚拟的断手,当然不必处理,也无法处理,因为根本带不出来,带出来也没用,所以也只能留在那边了。”
“证人,请问在那边什么地方?”
我心想,断手当时被应天府的捕快拿走了,谁他娘的知道现在在哪儿,兴许早烂掉了。不过当然不能这么回答,“很难说。现在那地方已被里面的统治当局查封了,因为是凶案现场。不过,这又怎样呢,又不需要用那只断手做再植手术。现在原告手不是好好的么,从我这里看过去,手的颜色也都一样了呀。”
薛华高的律师高声说:“我的当事人严重担心:如果他再到你们的‘穿越游’景区里,他的手又可能失掉,而且由于被砍掉的手也根本找不回来,他将在里面成为残疾人。如果出现这种状况,被告公司将承担什么责任?”
哦,原来他问话的用意在这里,方元已站起来回答:“我公司已提供了技术人员的证言材料,这种事是决不会发生的。原告方提出这种问题,如同这个官司一样,是缺乏基本科学常识、很不专业的表现!”
嗯,业余的方元在逆袭对方的专业律师呢。
我也说道:“其实你在虚拟世界中看到的东西并不真实地存在,仅仅是由模拟的电子信号直接传输到人的大脑中造成的感觉,原告感到他的手在被砍掉时,其实他的人还好好地躺在——”
法官瞪了我一眼,很粗鲁地打断我:“证人,你少在这里胡扯六拉,住嘴。原告律师,请继续。”
薛华高的律师回答说:“本方律师对证人没有新的问题了。”
法官让我退出法庭,我到了外边走廊等了没一会儿,钱智商他们也出来了,说法庭上午进行的内容结束了,中午休庭一个半小时,接着会进行法庭辩论,说看样子庭审下午就能结束。
我们几个人到附近一家小饭店吃饭。坐在桌边等上菜的工夫,我向方元打听上午的庭审算是个什么局面。方元向四下看看,确认没有人在注意我们,才说:“当然咱们处在下风了。他们那个律师是从外地请来的,专业的,有经验,准备也比较充分。
咱们都想不到,本地的医院居然还真给这个薛华高出具了专业的医院证明。当然,他没有受到实际伤害,拿不出什么硬证据,便弄些主观的东西,比如一直觉得手疼啦,拿不了东西啦,他只要硬装,咱们再找别的医院和大夫也检查不出来。不过,我也下了点工夫,碰巧在他们县里找到了几张照片,有政府网站上的,也有私人博客上的,他都在用右手呢,证明从咱那里回去后没有受到影响。这可是个撒手锏,甩出去会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我们俩正说着,钱智商忽然站了起来,向刚进门的一个人打招呼:“哟,这不是顾园长么,也来吃饭吧?一起坐吧。”
对方是个三十来岁的人,平平常常,满脸谦卑的表情,跑过来同钱智商握了下手,说:“钱总可真是稀客啊,怎么到敝县也不提前打个招呼,有失远迎!”
“我们到这来是参加庭审的,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时间到你们那里参观学习,当然也就不好先打招呼了。怎么,这事你还不知道么?”
“最近我出了趟差,刚回来几天。怎么,和我们这儿的谁打官司啊?”
钱智商便介绍起情况,谁知没讲几句,这个顾园长便脸色大变。他看了下表,用很抱歉的口气说:“哎,钱总,真对不起,我有个外地亲戚要来,就先来看下饭店,这会儿车就要到了,我得赶过去接站了,回见回见。”说完,一溜烟地跑了。
钱智商坐下来,摇摇头,说:“什么意思啊,刚才还不慌不忙的,听我说了几句就像火上了房,连跟你们介绍下都没来得及。他呀,就是那个秦氏故居园的领导,到咱们那儿去过,说要抱团取暖,我还请他吃了顿饭呢,后来派小苍和隋助理回访了这儿。”
“这样啊。我看是他们经营不善,财务状况紧张,到了他们地面上,不请客又不好,请又请不起,才这么急急忙忙跑了吧?”我调侃说。
方元却脸色凝重地说:“非也。我看他是一听到那个薛华高的名子就变了脸色,显然是怕和我们扯上了关系,得罪了当地的官。县城不像市里,地方小得很。”
钱智商点点头:“老方正解。算了,不管他,来,咱们吃吧。”
简单的午饭后,方元跟我说:“老晨啊,下午不会有你的事了,要不,你找个地方休息下吧,用不着全都耗在那里。”
钱智商也说:“这里你是头一次来吧,要不就随便逛逛,估计庭审快结束我给你发短信,你过来汇合。嗯,看样子咱们不用在这住宿了。”
方元的表情有点沉重,说:“是啊,就这进度,我看这庭审也就是走走过场,那个胡法官心里早有主见了。”
钱智商忙说:“老方,你别有压力,你就是咱公司一个兼职律师,我又没多给你开那份律师钱,官司输赢不是你能决定的。没关系,一审输了,还有个终审呢。”
方元也显得很无奈,说:“中国的法庭,法官的分量太重了,像这种自诉案件更是如此,没有制约因素,他的倾向性就是决定性的了。”
情绪一直低落的潘学这时自怨自艾地说:“我在这边的亲戚都是些无权无势的,什么忙也帮不上。我怎么就找了这么个媳妇呢?我真是个废物。”
我看气氛压抑,就笑着说:“那我下午就索性好好逛逛江南县吧,输了也算是个弥补,没白来一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