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天晚上,我饥肠辘辘地躺在床上,困乏之至。突然,一根荆条劈头盖脸地抽在我身上。
一个熟悉的女子声音喝斥道:“小淫贼,今天我倒要看看你往哪里跑!”我吃痛,立时睡意全无,“啊呀”一声仓皇出逃。
我本能地奔向附近的猪圈。可猪圈的门竟然被关牢了,我又踢又拽,猪圈门纹丝不动。
女子追上来讥笑道:“还往这里头钻,真有出息!老娘早把门堵死了……”说着一荆条又抽过来,荆条的尾儿打在我大腿上,登时剧痛。
我边辗转再逃,边大骂道:“你个臭娘们,这么狠,小心没男人要!”
女子大笑:“那你呢,哪有男人像你这么不要皮要脸的?”
外面明月当空,一片沉寂。
我慌不择路逃到一树林子里,脚上的铃铛铮铮作响,女子在后面紧追不舍。树林里枝桠繁密,树条不断抽打在我身上。
我使劲前跑,暗自心想:要是晚上一通乱跑,找到一条从这鬼地方逃出去的路径也不一定。
女子越离越远,但我正跑得起兴,突然哧溜一声,我的衣服给一树杈挂破了,严格来说,把我那大布袋一样的衣服直接撕成两半,挂在了树上。
衣服撕破也就罢了,关键我睡觉时喜欢里面中空。这时候,我也不好再跑,直接趴在了地上。
女子兴冲冲地追上来,正要再拿荆条抽打,看见我貌似赤身露体,一时不敢上前,只小心观察我的动静。
“看什么看,彻底看个够行不行?”我故作无赖地侧翻过身,把那身体的全貌赤条条地展现了出来。
女子见状有些发呆,突地“啊呀”一声,扔掉荆条,连滚带爬地逃走了。
“见识本大爷厉害了吧!”我冷哼一声,从树上取下衣服披上,又找了一草茎把衣服系起来。
但突然,一个飞脚伴着一声“小淫贼拿命来!”,正中我的脑袋,我来不及喊叫,就被直接踹翻在地。
倒在草窝子里,我反倒一下子四肢百骸倒轻松许多。女子拍手大笑:“小淫贼,这回跑不掉了吧!”
见我好久没动,女子又问:“装死啊!”我没应声。
她又拍拍我的肩膀:“喂,你可别装死了,不然待会又会有你好看的!”见我还没动静,有些急了:“我跟你逗着玩的,你可别真死啊!”
她连忙把我翻过来,我眼角含泪,依然一动不动。
女子仔细看了看我,然后试我的鼻息,摸我的脸,登时怒道:“你没死?好啊,你竟然骗我!”
她摸索着找荆条欲再抽我,我却突然想到自从出狗儿洼后的种种,一时悲从中来,把眼角的两滴泪挤出后,两行眼泪接着狂涌而出。
皎洁的月光中,女子把荆条举在空中,突然惊愕道:“你,你哭了?”
我黯然应道:“你杀了我吧,反正我也不想活了。”
“我,我为什么要杀你?”她扔掉荆条,又问:“你不是因为我要打你,就哭了吧!那样你也太没出息了!”
“我既然死都不怕,又如何怕你打我?”
“那你哭什么?”
“哎,说了你可别笑话我。”
“你说,我绝对不笑话你!”那女子说完,咯咯笑起来,声音清脆悦耳。
我停顿了下:“我想我爹娘了。”
女子惊讶一声:“什么?”
“我想我爹娘了!”
女子一听,颓然坐地,突然也大哭起来,那眼泪汹涌的劲头可比我的强多了。
原来女子名叫柳枝,自小离家,做了这边神庙里的烧火丫头,多年没回过家,也非常想念自己的爹娘,所以经我一提,思亲之情一发不可收,倒把我晾在一边,自个儿先哭得昏天暗地。
虽说在大半夜的小树林里,一个女人嘤嘤哭泣,这场景颇为诡异,可我好歹一正人君子,也不好趁机离开,只得好奇地看着她哭,看她呜咽不止,眼泪流到嘴里头发里。
最后,自己看得都要睡着了,这女的才止住了哭声。
临走,哭红眼的柳枝交代了一句:今儿的事儿还有之前的,只许你知我知,要是多嘴传出去,我非杀了你!
说这句话时,柳枝的模样足够凶狠,不过此后,再也没找过我的麻烦。按照她的话是:人生苦短,我们俩的命都很苦,理应成为相依为命的好朋友。
柳枝是个风风火火的姑娘,这不仅体现在她的行为上,也体现在她的外貌上。
按说她模样也不差,眉眼俊俏,身材颀长,只是凌乱的长发随意的一挽,语气豪迈,行事洒脱,纵然英气逼人,可也颇多了些男人的气概。
她刚升级为中等奴工,工作较为轻松,平素负责下人们伙食的烧火工作,忙时也会帮助参与神庙祭祖的事儿。
要说柳枝一块工作的年轻姑娘也不少,但能交心底的还真没有。对于我这个同病相怜者,她也乐意同我亲近。她絮絮叨叨地给我讲这里面的大概情况,偶尔还利用职务之便,领我去神庙里偷猪头吃。
她说,像我这样的弱鸡刚来的时候都想逃,可逃是逃不掉了的,除非死了扔出去。后面升到中级奴工时,就不想逃了,因为逃出去也不知道干什么,说不定都饿死了,还不如呆在百奴园里。
当柳枝盘问我的情况,我把自己说成一个父母早亡身世坎坷的孤儿,出来四处讨饭,然后就被抓到这里了。说到悲惨处,柳枝的眼泪差点就滚落下来。
值得一提的是,自从成了所谓的好朋友,柳枝对我日常行为甚至一些极细微的事儿,都多有要求,这让我烦躁不已,根本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
比如饭前要洗手,吃饭的时候不要抠脚,饭后不要用手指抠牙,衣服勤洗勤换,晚上睡觉洗脚。
这些琐碎的事,毛毛从没对我有过要求,我向来也放浪不羁惯了,实行起来难度不小,经常忘记。
因而时间一长,除了一些极难容忍的,她也只得对我的一些诸如抠脚丫的毛病听之任之了,有时她不自觉地跟我一块抠脚丫,我碰巧看到,实在觉得匪夷所思。
自从有了柳枝的陪伴,我在乌奴国的日子好了一点。并且,凭借着猪头肉这一神器,我把朱贵向东两人给制服了。
俩人本来好得如胶似漆,后来因为吃猪头肉的事儿相互猜疑,以致翻脸,再后来又因为相互谦让猪头肉,以致前嫌尽弃,重归于好。
自然这一切是我幕后操纵,朱贵和向东从此对我言听计从,小弟当得顺溜溜的。
至于麻叔,柳枝的建议是,我有事没事帮把他家里收拾一下,送些小东西,献些殷勤。麻叔口头上也公开表示,从没把我当外人,当众栽培的频次少了很多。
其实,柳枝自从接纳我做朋友后,自个儿也着实改变了很多,首先是发誓不再醉酒,其后大大咧咧的个性收敛不少。
她跟那个无赖小狗处得极好,不仅给它取了个“小夜叉”的怪名字,还经常给它洗澡,有时不顾我的强烈反对,纵容它跟我同吃同睡。
日子一天天过去,在乌奴国生活一久,我也麻木了,慢慢习惯了掏粪奴的身份,纵然辛苦乏味,很有点儿混吃等死的意味,却也感到一种在狗儿洼没有的自在。
至于他姥姥山,已经好久都没想起来了。
三个月后的一天,我和柳枝躲在神像后偷吃完猪头,爬到神庙后的一棵大树上,各自抠着脚丫子,之后呆呆地看着夕阳,一直好久都沉默着。
我两脚各抠了一遍,刚发完感叹:“活着,其实也不赖啊!”
朱贵突然跑了过来,他行色匆匆,神情惊骇,大喊道:“霸天,不好了,你家小夜叉惹祸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