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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东宫傀儡(1 / 1)

实在是太热了,连黑魍自己都不愿意站在太阳底下,更何况这一群孩子?

“把他们挪到树荫底下吧。”黑魍抬手挡住太阳。

校场周遭种了几棵树,枝叶繁茂,郁郁葱葱。树叶上几个小洞漏下点点亮光,那是被虫子蛀的。

于是,挪到树下后又不安生了。

“好多虫子,好痒啊,痒死了!”

“啊,有虫子!”

“绿绿的毛毛虫……”

许夏望着从笼顶铁杆上掉下来,尾巴上还缠了根丝的肥虫子,一阵无语。

有几个胆大顽皮的孩子甚至还捡起虫子玩弄起来,或是拿来逗逗女孩子。

墨琬雪被突然凑到眼前的虫子吓了一跳,“啊!”的大叫一声躲到许夏的背后。

虫子又被拿到许夏的面前,“哇哇哇……怕不怕怕不怕……”

许夏淡定的一巴掌拍开,虫子飞到了对面那坏小子的脸上,对方的反应比墨琬雪要大的多。“啊啊啊!”

真是的,都死到临头了还有心情玩虫子,她真是服了。看来孩子永远是孩子,孩子的心情是她这个老阿姨永远不能理解的。

……

临京,皇宫。

皇太后得知太子卧病的事情后,急急地往东宫的方向去,半路上却被皇帝拦了下来。

“都三日没去上朝了,称是病了。哀家这个做祖母的去探望一下又有何不可?”皇太后冲拦着她去路的皇帝道。

都三日了才告诉她,这是要急死她吗?这孩子从小就体弱,出门身边常带着太医,吹吹风就要着凉,晒晒太阳就要晕倒。在她的心中,秦墨言一直都是一个让人担心的孩子,哪怕他如今已经成家立业,贵为一国太子。

今年病的少了,也是顾氏那侧妃贤惠,懂些药理,平日里帮他补养,才将身体养壮的。

“太子不和您说自是害怕您操心,他那里朕早就派胡昇宜去看过了,没什么大碍。”皇帝安抚道。

没什么大碍?说的轻松。

“皇帝难道不心疼言儿吗?”

“朕自然是担心的,可是担心有用吗?还不如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母后你不如多为他抄诵几篇佛经,祈祷上苍怜悯。”

皇帝的言下之意她又怎么会不懂,她一个后宫妇人是不能随意进出后宫与东宫的,太子生病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容不得她屡次出去探望。

明明两年前,皇帝对太子的态度还很温和,最近却越发的冷淡了……

她叹了口气,“也罢,那哀家便留在宫中,为言儿多多祈福,好让他快快好起来。”

话落,她抬手示意,下人们便抬着她的步辇往回路走了。

做长辈的,无非是希望子孙安康,多福多寿。言儿这身子一直很差,将来只怕更是……哎,算了。儿孙自有儿孙福,她这个早就半只脚踏进棺材里的人,管不住,也不能多管了。

望着太后一行人远去的身影,皇帝悄悄地叹了口气,“回宫吧。”他疲惫的对胡昇宜说。

胡昇宜应了声是,“皇后娘娘这几天也一直是缠绵病榻,陛下可要过去探望一下?”末了,他抬头看了看皇帝的脸色,又补充道:“反正也顺路。”

他转头望了望皇后寝宫的方向,从这里走过去也不过一盏茶的功夫,是挺近的。

但真的走过去,才觉得路遥千里,远的不是两座宫殿的距离,而是心与心之间的距离。有时候他真的看不懂皇后,这个女人天生就不爱笑,老是板着张死人脸。新婚那天、受封那天、庆典那天、哺育秦墨言时,从来未见她笑颜。

他一度以为这个女人本来就不会笑。可直到那一天,他才发现,她是会笑的,只是对象不是他。

不知是谁做的花灯教她猜灯谜,不知是什么谜题,使她莞尔。那笑颜何其明媚,乃是他前所未见。

是谁逗她笑的?他始终纳闷,新婚之夜他想尽了法子逗她笑,因为人们都说他的妻子是个美人,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可她在嫁给他之后再也没有笑过。

嫁给他就这么委屈!?这么无趣!?他堂堂天子,连自己结发之妻的心思都猜不透。堂堂九五至尊,不知道被谁……戴了那顶帽子。

每每想到这里,总是令他心情低沉,恨不得废了这皇后。可是不行,没有由头。太子生母,当朝皇后,不是说废就能废的。

他一个皇帝当得处处受限,总是不能随心。真是窝囊!他仰天长叹,“不了,直接回寝殿吧。”

胡昇宜不敢再多说,唯唯诺诺的应道:“是。”

皇后娘娘与陛下不和的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了,可以说是宫里面人尽皆知的。名存实亡的皇后娘娘,野心勃勃的丽贵妃,都足够让陛下头疼。

东宫。

顾诗还又送走了一位探望的大臣,只是没让他进屋子里去,怕看到什么不该看的。傀儡的样子在她的修饰与控制下,变得还算正常。今天早晨陛下身边的大太监胡昇宜刚过来看过。

他隔着七八步远,隔着一道轻纱帐子,问:“陛下让老奴来问问太子殿下身体如何?”

她食指轻勾,傀儡脸色一变,咳嗽了一声,道:“并无大碍,太医说……卧床调养几日便好,父皇不必,担,担心。”最后几个音发的有些沉闷,但都被顾诗还操控着用咳嗽掩饰过去了。

“那就好,殿下以后可要多多保重身体啊,政务再忙,也要注意休息。”

“咳咳。”傀儡掩着面轻咳,动作微微有些僵硬,仿若一只提线木偶一般。

“殿下乏了,胡公公若是无其他事……”顾诗还在一旁提醒道。

“哦,对。那老奴便告退。”胡昇宜这才退下,临走前还往那边偷偷瞄了眼。

这些都被顾诗还看在眼里,她眼眸微微眯起,望着帐子内那个黑色的影子,心里憋着股火。

……

南都,白泉山。

秦墨言一行是今日中午到的,连续三天两夜几乎不吃不喝不睡,赶了那么久的路,下马的时候两股都直打颤。

倒是秦墨言没有露出丝毫异样,除了眼下浮现的那抹淡青色的黑眼圈。

一行人走到一个小镇上,秦墨言牵着马走在前面,三个亲信颤颤巍巍的牵着马走在后面。

他抬头一看那匾额,“南都。平安镇。太平乡。”他一字一字的念出来。

他嗤笑了一声,平安?太平?南都在当初南都在匈奴入侵时,是受屠戮最严重的地方,也是最晚收复的地方。当时不论男女老幼,活下来的有几个?不残不疯的又有几个?现在南都的人口,大多是由其他地方迁徙过来的外乡人组成。

取这名字多半是为了讨个好彩头,慰籍一下自我。但在他看来,却透着浓浓的讽刺意味。

不过,这个地方也不是一无是处,还是有些可取之处的。比如,南都的青楼妓院,在整个天下没有能与之相比的。艳丽妆容,婀娜多姿的舞蹈,大多都是从这里开始流行的,可以说是潮流风向标。

周遭的街市热闹非凡,落花流水的装饰,高入云端的楼宇,往来不息的如织行人。一切都让人眼前一亮,新奇无比,三个亲信从小在临京长大,何曾见过这么迷人的奢靡闹市。不得不说,南都的艳丽繁华名不虚传。

“殿……公子,你看那里挂着的一串兔子灯笼!真是惟妙惟肖。”

“公子,楼上的姑娘对你抛手绢呢!”

“公子,那个摊子上卖的是什么东西啊?闻着好香~”

三人的样子,俨然一幅乡巴佬进城的模样。明明临京城比这里繁华多了,虽然娱乐设施少很多。但毕竟是天子脚下,不可太过奢靡。

不过说到吃的,再一闻香味,肚子便响亮的叫唤起来了。三人窘迫的捂着肚子,可怜兮兮的看向秦墨言。

他微微叹了口气,“既然如此,便在此光顾,吃完饭再找住处罢。”

“公子英明!”三人异口同声地说。

……

日头歹毒的煎熬着这片土地,江星海在马车里快闷出痱子了,一把纸扇摇得飞快。

“刘伯,还有多久才到啊?”他掀开帘子问。

“快了,再走三天,就到临京了。”刘伯悠闲的甩着马鞭。

江星海不耐烦的说:“饿死了,早上都没吃,中午还要赶路?你想饿死我啊?”

刘伯甩着马鞭的手顿了顿,道:“当年我与你爹和几位兄弟一起闯荡江湖的时候,连着好几天不吃饭不合眼。为了那几两银子,与人拼死相搏,整天过着刀口舔血的日子。也正是因为那几年的辛苦……”

“哎!打住打住。”江星海见刘伯又进入了忆当年的状态,连忙出声打断,这话他听得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无非是教育他要懂事,要愿意吃苦。

若不是他哥天资愚钝,没有习武的天赋,他们才不会选择自己当少盟主。都是一群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老狐狸,他才不要听刘伯啰里八嗦的教育人呢。

“你这孩子,怎么不听劝?我说这些都是为你好啊。难道我的话说错了吗?”刘伯一脸失望,座下的马儿跑得颠簸,颠得人精神有些恍惚。

江星海最反感这些话,以自己的想法去要求别人,还说是为别人好,真是令人烦透了。“别!我求求你千万别为我好。我怕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

期望越大失望越大,他担不起这沉重的两个字。从小到大,身边人都一直在唠叨的这些话,每一句都是左耳进右耳出。道理都懂,只是做起来难,他已经习惯舒服的生活了,要过苦日子,由奢入俭难呐。

“你!……”刘伯说完,沉重的叹了声,真是个冥顽不灵的小子。

马车走得更慢了些,随着刘伯的心绪般,轻飘飘的。

“我来驾车!”江星海实在是忍受不了刘伯的龟速了,老人家怎么都这么慢吞吞的。

他一把夺过缰绳,大力甩了一下,“驾!”

兔突如其来的变故,使马儿受到了惊吓,嘶鸣了一声,撒开蹄子大步奔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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