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到这些东西煮好后再泡上麦饼或是莜面窝窝,人人都吃得汗水直流,别提多爽快了,他们还喝到了酒,就算每人只能喝上三大口,那**辣的滋味也能让人回味好久。
吃饱后,先用沙土灭火,再把厚厚的毛毡铺在上面,裹着兽皮美美地睡上一觉儿,别提多幸福了。
批批的兵士先后躺进了坑里,盖上用藤绳和干草编制,再用沙土伪装的“被子”开始休息,潘凌峰说,“你也去吧,我守着!”秦怀恩也是一夜未眠,而且比他更累。
秦怀恩摇头道,“不用,还是我来守着,你自管大胆睡,”拍了拍背上的大弓,“我有宝弓,射得足够远!”说着话,从箭囊中拿出了一支没有箭头的铁杆箭。
这就是那把御赐的弓,普通的弓,即便是力大的射手,最多也只能射两百步,而这把弓在秦怀恩的手中,能射出差不多六百步的距离,相当于小型的劲弩了。
六百步,即便是骑兵急行军的话,也需要几十息的功夫儿,况且,当秦怀恩射箭时,狄人还不是近在眼前,那就至少有百息以上的时间,足够潘凌峰给兵士们提供消息了。
潘凌峰怀恩,郑重地点了点头,这一刻,大战将至的生死危机,已让他忘记了刚刚获得财富的快乐。
秦怀恩色沉郁的潘凌峰,笑了,露出一颗颗雪白的牙齿,在阳光下颗颗闪亮,“你不会害怕得根本就睡不着吧,啊?潘小四儿?!”他怎么就忘了,他面前的,不是前世历经生死的潘状元,而是一个同样初次上战场的潘凌峰啊,也是会害怕和紧张的。
潘凌峰的脸一下子就黑了,“秦大郎,你给我滚!”抬腿踢向了秦怀恩,明明是自己比秦怀恩大了好几岁,可每次在这个家伙的眼中,总有那种长辈的目光,还动不动就开他的玩笑。
而他从开始时的感到怪异,到了现在竟然已渐渐地习惯了,他是头一回上战场没错,可秦怀恩不也是一样吗?为什么这个家伙就能这么云淡风轻?!难道他武功比不过对方,就连心理素质也比不过吗?还是说这个家伙,天生就是适合打仗的?!
这种种的思绪,让潘凌峰除了好气和好笑外,更多的是钦佩和隐隐的不服气,将他所有的紧张都冲淡了。
潘凌峰自然是踢不到秦怀恩的,于是就只能目送着秦怀恩哈哈大笑着走远了,脸上也不由浮现出了点点的笑意,躺到坑里后,很快便睡着了。
秦怀恩边走边戴上了头套,他估算着距离和方向,很快找到了一个合适的位置,将手中的兽皮铺在地上,盘膝坐好。
秦怀恩并没急着调息,而是眯着眼睛阳,任由思绪飞扬。
太阳低低地挂在半空中,并不是明亮的红通通的,而是苍白的,周围还围绕着淡淡的一圈圈儿的光晕,不刺眼,给人的感觉却很温暖。
秦怀恩知道,这是又要下雪了,他很希望下雪,这样埋伏在路旁的兵士们就更不容易被发现了,多了一分安全。
棉袄裤中,柔软贴身的毛衣裤,透过薄薄的细棉布中衣,拥抱着秦怀恩,如同清露的抚摸,特别温暖,连带着秦怀恩的心头都火热了起来。
这套毛衣裤是清露亲手织的,秦怀恩平日里根本舍不得穿,只是放在床头枕边,没事儿的时候用手轻轻摩挲。
但今天不一样,这是决定两人未来的一战,是即将结束分离的一战,也是奠定他们今后的幸福不会受到旁人打扰的一战,秦怀恩希望清露和自己“在一起”见证,因为他的胜利,不是只属于他一个人的,是属于他和清露两个人的。
秦怀恩已记不清清露到底帮过他多少了,从那一个个绝妙的主意,一个个特别得力的人手,一件件数也数不清的物品,清露似乎重未离开过他的身边,以至于秦怀恩甚至记不起,在没有清露教导之前,自己到底是个什么样子了。
到了西北后,秦怀恩对清露的思念已不再是痛苦,而是变成了一种幸福。
在西北,到处都是用性命来博前途的汉子,他们勇敢豁达,为了各自的家人而努力着,这是他们的选择,也是他们的人生。
秦怀恩高地阔一马平川的西北荒野,想着那个在家中静静等待着他的女子,脸上的笑就变得充满了柔情。
这一刻的他,是勇猛无敌的,为了那个心爱的人,他什么都不怕,他能将所有的坎坷全都踩在脚下,走出属于他们的一片天地。
日头渐渐升高,却也越发的黯淡,就在这时,秦怀恩身下的大地,有了微微的颤动,秦怀恩俯下身,把耳朵贴在地上又听了听,确定无疑后,摘弓搭箭一箭射出,这还不算,他还是不放心,拔脚往兵士们埋伏的地点飞奔。
刚跑了没多远,他便已听见了隐隐的传令锣声,随后,这传令锣声越来越清晰了。
等到秦怀恩跑到离他最近的潘凌峰所在的那个土坑时,锣声已经停了——们长期的练兵不是白费的,兵士们的纪律性很好。
秦怀恩扫了一眼没任何破绽的埋伏,一把掀开了潘凌峰身上的“被子”,先将大铁弓重重地丢到潘凌峰身上,再大吼一声,“潘小四儿,我回来了,给我让个地方儿!”
铁弓的抽打,透过铠甲和棉袄后,倒也不怎么痛,关键是那落下的沙土,落了一头一脸,很是烦人,潘凌峰气急败坏地嚎叫,“秦大郎,你就不能轻点儿?!”
秦怀恩再次哈哈大笑起来,而远远近近的笑声,也响了起来。
秦怀恩却并不进坑,而是在营地中又快速巡察了一遍,等到在这里也能感到地面的震动后,才大喊一声,“胆小的是孬种!”跳进了离他最近的一个坑里。
有些兵士再次偷偷地笑了出声儿来,可很快,他们就笑不出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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