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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乡下真可怕(1 / 1)

迈克尔-班森和吉隆-博格等10人的情报小组,陆续回来。

距离他们出发的时候,已经过了接近四周的时间。所有有用或无用的情报全都汇集到肖恩的手中。

整理和分析了一番,他向霍恩斯中校做了简报。

“本杰明-唐能在黑森林地区逍遥十多年,一定会漏出蛛丝马迹。首先他抢来的金币需要花出去,否则他这抢劫的买卖做着没意义,花出去的钱才是真正的财富。

根据1820年至1830年这十年间,几个高级品牌雪茄和葡萄酒在黑森林地区的售卖情况,我将十个镇子列了出来。这些镇子这十年的烟酒类的销量都在稳定增长,与此同时,扣除烟酒税,这十个镇子的的税收并没有增加,1830年和1820年持平。”

“你的意思是说这十个镇子处于本杰明-唐的保护之下,至少维持着友好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镇子,他没处消费?”霍恩斯点点头。

“这只是怀疑,我又查了下近年来当地二手珠宝收购情况。对了,迈克尔扮作珠宝商走访了黑森林许多地方,他出手大方,真金白银花了出去,回来一算账,发现自己居然赚了钱。嗯,这就当他的辛苦费。

这让他赢得了不少好感,有几个镇子表示他们欢迎珠宝迈克尔下次再去光临。当地既没有大的贵族,大商人、大地主,又没有其它繁荣的经济来源,这说明这些镇子极有可能是唐销赃的地方,否则解释不了珠宝的来源,而且这正好跟我刚才所说的十个镇子名单几乎相同。如果我们成功围剿匪帮,相信一定会将他的眼线、同伙全部起底。”肖恩继续说道。

“那武器呢,唐的武器从什么地方获得。”霍恩斯问,肖恩缜密的分析让他很是感慨。

“吉隆-博格向我特别提到一件事,有个叫埃亚德的小镇,人口不过两百户人家,虽然是一个交通驿站的所在,但这个镇子拥有一家规模不小的猎枪店。”

“这并不奇怪,那里的人都是好猎人,况且那里不太平,过往的旅客都需要买一把枪以防万一。有什么特别的吗?”霍恩斯道。

“那家店已经被抢了三回,巧合的是,那家枪店的老板每次都是大批进货后被抢的。”

“那他还没破产?你是说他压根就是唐一伙的,被抢只是假象,其实是暗输军火。”霍恩斯奇道。

“所以我们可以从这家店入手。”肖恩道。

“你有什么计划?如果我们把那家店的所有人抓起来拷问,我相信一定会得到有用情报,但那样一定会打草惊蛇。”霍恩斯道。

“除了那家枪店,黑森林地区没有被唐怎么祸害过,他只针对行商,大概也知道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那里的人在某种程度上讲,都是他的同伙。所以我们没法找到向导,也没法派人深入黑森林当中寻找他。

但我们可以引蛇出洞。我们扮作一个商队,带着他们需要的奢侈品,通过唐的那家枪店的眼线老板,引诱唐来抢劫,行走路线当然是我们订的。也就是说,假如顺利的话,唐会在我们预设的战场上伏击我们。”

“让敌人在指定的战场行动,这是一个很不错的计划。肖恩,我本以为你会拼命硬干,但你的表现大出我的意外,这次我们一定干的漂漂亮亮的。”霍恩斯赞许地点头,表示认可,“具体计划,如何接应,如何联络,如何实施反伏击,还有如何接敌,我们再商量商量,务必万无一失。”

“是!”

三天后,一支小型商队走进埃亚德小镇。

这个小镇位于黑森林的中部,当地以捕猎、皮毛和木材生意为主,粮食和其他必需品全部靠外部输入。

好在这里是数条贯穿黑森林主要通路其中的一条,并不缺少商业的气息。

商队一到,镇子里就热闹起来。居民好奇地打听商队卖什么,能不能交易。

“滚开,拿走你的脏手。”

奎因-埃尼克从马背上跳了下来,他穿着半个的衬衫,满脸胡须,风尘仆仆的样子。事实上他是肖恩手下,扮作商队的伙计。

被他喝斥的居民讪讪地问道:“先生,你们不交易吗?”

“这些是运到阿尔斯城的高级货,你们这些穷鬼买的起吗?”埃尼克讽道,“就跟我们老板一样穷,恨不得一个先令当成一个金币使。偏偏又爱面子,打肿脸还充胖子。”

“奎因,闭嘴。我雇你来不是让你发牢骚的,你不干,现在就给我滚蛋。”老板肖恩悄然出现在他的身后,“至于工钱,我们不是说好的吗?”

“可是,比尔少爷,来之前您说这趟很顺利。自从进入黑森林,我就不上一次地听本地人说过这里不那么太平,我们冒着风险,你得加钱!”奎因-埃尼克争辩道,“你至少给我们换支好枪,万一派上用场了呢?您这批货物起码价值五千金路易,运到缺少货物的阿尔斯城,那些军官和他们的女人们还不哄抢?您这一趟最起码能挣一千金路易的纯利,所以好枪虽然贵了点,但相比之下,您得保住自己的货物更重要。”

围观的人纷纷侧耳倾听。

“好吧,正好镇上有个枪店。我去看看,但说好了,不准再提条件。”肖恩道。

他又猛踢了一个正在发情的伙计,这伙计正跟一位姑娘聊的火热。

“蠢货,赶紧去找找上好的马饲料,你已经让我损失了两匹驮马。”

“少爷,这不怪我。货车太重,我建议过您,多雇两辆马车,而且你还舍不得喂精饲料。”那伙计抱怨着。

“滚!”

肖恩在镇子里闲逛了一会,装模作样地购买了一些补给,然后施施然走进镇子里唯一的枪店。

“欢迎光临,尊敬的客人!”店老板笑容可掬。

肖恩环顾店内,四周墙上悬挂着各式武器,包括各式直剑和马刀。最便宜的是火绳枪,那玩意简直就是玩具,很不实用。

让老板自称名叫罗姆,他很卖力地推销自己的武器。

“不知道客人需要买什么样的武器,虽说在黑森林发生恶性事件的概率并不大,但买件武器就是买安心,尤其是对阁下这样做大买卖的。”

“最近圣城流行一款改进型的线膛枪,是贝斯公司生产的。不知道你这里有没有?”肖恩问。

肖恩衣着华丽,是圣城眼下流行的样式,身上洒着迷人香水,他扬着下巴,目光斜下看人,正是那种来自大城市的上流社会成员,看乡下人时的鄙视神情。

真正的贵族家庭,这样的人反而很少见,不是说贵族没有纨绔和败家子,而是因为贵族大多依靠土地生息,直接从事商品零售这种不体面的活动,有碍贵族身份,他们只会让自己的代理人出面。

当然葡萄酒、烟草、香水等除外,因为这些商品的经营和销售是贵族的特权。讨论不同品种葡萄酒口感的细微差别,是一个贵族品位和修养的体现,在北方,如果没有一个葡萄酒庄,那是与贵族身份不相适应的。

能千里迢迢从圣城贩卖贵重物品去北疆,尤其是战后北疆人口锐减,人民普遍穷困的时候,要么是实干家,确实有销售渠道,能保证把货物脱手;要么是冒险家,想出其不意发家致富;还有一种就是败家子——没有预测到可能的风险。

罗姆立刻就有了判断。这分明是那种出身商人家庭,但初出茅庐,又自视甚高目空一切的年轻人。

“哦,恕我孤陋寡闻,没听说过什么贝斯改进型。贝斯1825式,我这里倒有,如果用来打猎倒是不错,很是精准,但是太贵了。防身反而不太好。”

“打得准不好吗?”肖恩明知故问。

“因为装填太慢,你打了两枪,我已经打出第3枪,这在对战的时候很要命。”罗姆笑着道。

“原来如此。老板,这款枪好像很不错。”肖恩问。

肖恩指的是一款造型小巧优美,枪托着刻着精美花纹的枪械。这实际是一款女子防身手枪,射程极短。

“如果价格合适的话,给我四支,我的四个伙计每人一支,每支配40发弹丸和相同份量的火药。”

罗姆一时有些失神,好半天才反应过来:

“每支20个金路易。共80个金路易,您这么照顾鄙店的生意,弹药我就白送您了。先生您看怎么样?”

“那就这样吧。”肖恩道。

“谢谢先生的慷慨!”罗姆看上去十分兴奋。

趁着伙计准备枪枝弹药的时候,罗姆有意无意地询问:“先生是第一次来我们埃亚德镇吧?”

“对,第一次来。我的一个亲戚在阿尔斯军区任职,我正是搭上他这一条线,从圣城采买了不少货物,准备去那里销售。要不是看在钱的份上,我才不来这偏僻的乡下,连提供免费洗澡水的客栈都没有。”

“夏天我们这里的人,男女老少,都是到河里去洗澡,这是我们这里人的风俗。”罗姆耸耸肩。

肖恩眼前一亮。罗姆笑道:

“不是你想的那样,年轻的先生。当然像你这样俊俏的男人,会被热情的姑娘留下,然后做赘婿,你的财产也将成为她的财产,你的孩子也会随着她的姓氏。”

“乡下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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